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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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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初中三年级] 帖子:3146 积分:3741 威望:1 精华:0 注册:2003/1/8 19:11:01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6/1 14:44:06 [只看该作者]


文乐你好强。
支持你!!!!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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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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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梦想去上学] 帖子:67 积分:132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9/5/30 16:48:30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6/14 22:34:25 [只看该作者]


不得不佩服 楼主同学很强大~~~每篇都要贴 很累吧~~~
楼主大人辛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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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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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初中四年级] 帖子:8041 积分:9631 威望:1 精华:0 注册:2003/6/7 14:32:59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6/14 23:18:47 [只看该作者]



2009.6.14《春天是一棵黄色的幼芽》
 
 

 
     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不想让她受到任何伤害吧。乔桢捂着自己的胸口,有一种痛苦的情绪在蔓延。   
 
 
     乔桢推开门,一阵小北风先他一步吹进教室,有个女生忍不住咳嗽起来,最初轻咳,然后听起来就有些撕心裂肺。乔桢很抱歉。她坐在靠暖气的地方,身体裹得像一只小棕熊。   
 
     乔桢站在讲台上,开始点名。喊到江恩美,她举起手,没有抬头,整个人恹恹地缩在外套里。她委实精神不振,这该死的感冒啊。   
 
     乔桢首先记住了她,他每讲几句话,她就在下面咳,伴奏一样。后来,大家觉得实在有趣,就开始笑。乔桢的第一堂课,就这样匆匆结束了。她最后一个走出教室,帽子、手套、围巾、口罩,全副武装。她背着墨绿色的画夹,晃晃悠悠地从乔桢身边经过时,很诚心地道歉:“老师啊,真对不起。”浓重的鼻音。   
 
     乔桢只看到她长长的睫毛和帽檐处露出的一绺头发。   
 
     美术班每周末只有两个小时的课,学生是业余的,老师也是兼职的。乔桢是报社的美编,一个人在这城市里,觉得无聊,就应征了这个兼职差使。   
 
     乔桢当晚就开始发烧,咽喉肿痛。这该死的感冒,怎么这么容易就传染到了他身上。      
 
 
     乔桢坐在门诊室外,有气无力地捏着挂号单。   
 
     拿药,输液。乔桢闻不到输液室里浓重的消毒水味,只是觉得邻床的咳嗽声格外耳熟。他轻轻掀开隔帘。江恩美,乔桢喊她。她躺在病床上,转过头,长睫毛忽闪忽闪了几下。   
 
     “我是乔桢啊,美术班的乔桢。”乔桢真遗憾自己长了一张大众脸。江恩美点点头,指指自己的嗓子。哦,说不出话来了。即使这样,乔桢也感觉非常好。在这四壁白寂的输液室里,遇到认识的人,真好啊。仿佛这样就不孤单似的。   
 
两个人隔着帘子,像战友一样。乔桢不停地说话,东一句西一句讲童年时感冒的情景,他想大概是自己烧迷糊了,一个大男人,平时没这么多话的。   
 
     40分钟后,江恩美手上的管子先被拔掉了。她没走,坐在床沿上,继续听乔桢唠叨。乔桢还得躺20分钟,觉得让江恩美等自己有些不妥。江恩美掏出手机,打字给他看:有并肩作战的战友,比较容易战胜病魔。   
 
     嘿,乔桢乐了,他觉得这女生真好,和自己心意相通。      
 
     第三次看到江恩美,乔桢没有认出来。他进行可有可无的点名程序,江恩美,坐在最后的女生举起手。口罩不见了,外套也脱了,女孩斜绾着头发,咧着嘴,对乔桢做鬼脸。   
 
     “我好了,你也好了吧?”下课后,她率先蹦过来。乔桢反倒有些木讷了,张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一路,江恩美像小云雀一样叽叽喳喳地讲个不停。   
 
     走到公车站,乔桢指指不远处的公寓楼说:“我就住那儿。”   
 
     江恩美惊讶地看着乔桢:“我喜欢的男生也住那儿!”   乔桢觉得有一块很重的石头在心里下坠。他仍笑着问:“不会也住15楼吧?”   
 
“是15楼!”她笃定地答。   
 
     世界上的事还真是那么巧。江恩美开始声情并茂地讲自己的暗恋故事,她怎样喜欢他,怎样痛彻心扉地看着他毕业,怎样到处打听他的行踪,怎样远远地张望。冬天的小北风将她大病初愈的脸吹得红红的。好几辆721从他们面前开了过去。   
 
     “我很痴情吧?”江恩美骄傲地看着乔桢,然后摆摆手,跳上一辆721。车很快消失在街角,乔桢立在冷风里,还没有回过神。      
 
     15楼一共有4个住户。江恩美暗恋的男生应该住在隔壁。乔桢没有任何印象。那一晚乔桢睡得很不安稳,电梯声一响,就趴在门缝看外面。凌晨,乔桢终于看到他,一米八几的个子,极帅的脸,听说是个平面模特。乔桢看看自己胡子拉碴的脸,有些小小的自卑和嫉妒。后来又为自己莫名其妙的自卑和嫉妒感到不解,难道只为了一个见过3次的小女生?这太不可思议。   
 
     但是他没有理由不让江恩美到自己的公寓来。江恩美不时地抱一些花花草草过来,放在离模特家很近的走廊一端。也有几次,刚好模特回来,江恩美贴着门缝看得直流口水,乔桢愤愤地用食指弹她的头。   
 
乔桢观察了一段时间,模特家从无女眷出入,这意味着江恩美还有希望。江恩美真勇敢,她以借酱油的名义敲开了模特家的门,并且在模特家里逗留了放一张CD的时间。   
 
     乔桢看着表,他从来没有觉得一个人的房间这样寂寞,也许,更寂寞的是心里的空房间。      
 
     不是没有过爱情的。乔桢和前女友在大学里恋爱3年,谁料一毕业,爱情就灰飞烟灭了。他是念旧的人,那张喜帖他半年都没丢,就像那些恋爱的记忆,他一直没有舍得格式化。   
 
     但是自从江恩美出现,他那些疼痛啊长吁短叹啊也不再发作。爱情是天长地久的,像一部长戏,而长戏的每一集都可以变换女主角。乔桢这样想着,觉得自己既薄情又多情。乔桢是胆小的人,他有些怕,从一个感情漩涡里出来,又掉进另一个漩涡,天旋地转,会要了他的命。   
 
     电梯在15楼停下,乔桢刚想进去,旋即呆住。电梯里,模特挽着另一个女孩走出来,当着乔桢的面,他们旁若无人地亲昵。乔桢一瞬间欢喜起来,越想越有趣,走路都笑出声来。   
 
     再见到江恩美,乔桢拍拍江恩美的头,像在怜惜一只小猫,该怎么告诉她真相,该怎么让她死心塌地地放弃。      
 
     乔桢发现了另一件事,在江恩美的水粉作业里,他看不到绿色,只有满目苍凉的黄。江恩美嗫嚅:“你会嫌弃这样的学生吗?她从小就把黄与绿混淆,这是色盲症的一种。”   
 
     “你有勇气来学画,这很好,画画可以是一种感觉。”   
 
     “这正是我不能对他表白的原因,那么完美的他,怎么会接受一个色盲症女生。”江恩美撇撇嘴。乔桢眼看着江恩美再次踏上721远去,到了嘴边的话仍旧没有说出口。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不想让她受到任何伤害吧。乔桢捂着自己的胸口,有一种痛苦的情绪在蔓延。      
 
     痛苦不是纯粹的,因为有幸福的期待,才会感觉到痛苦。2002年的D大校园里,江恩美第一次被幸福击中,她远远看着他走过来,像是从秋天里走出来一幅画。   
 
     她还记得他啊,他们曾经在同一所少年宫参加新概念作文培训,她大声朗读自己的作文:春天是一棵黄色的幼芽,漫天漫地膨胀着……在场的人都笑了,只有他没笑,他目光朗朗地坐在窗前,很认真地听她读,他穿了一件绿色的但是在江恩美看来是黄色的格子衬衫。   
 
     而2002年的他似乎完全不记得她了,他依然目光朗朗地从她面前走过,径直地走到她身后一个女孩子的身边。2004年的夏天,他毕业了,他再次微笑着从她面前经过,他是江恩美眼睛里唯一的绿色,他从视线里消失了,这夏天就是漫天漫地的枯黄。      
 
     这一年春天,江恩美要毕业了,乔桢的美术班也要结课。乔桢还没有想好怎么告诉她真相,江恩美抱着一缸金鱼兴冲冲地又爬上了15楼,她执意要把金鱼放在模特家对面的窗台上。   
 
     “还是放到我家吧。”乔桢极力劝她。   
 
     “你家已经有金鱼了。”   
 
     “一条鱼也是养,两条鱼也是养,不如一起养。”   
 
     江恩美瞪了他一眼。乔桢挠挠头。“其实,把黄色和绿色混淆不是什么重要的事,重要的是不能把感情也混淆了,比如有时候你爱的可能是不值得爱的人,而真正爱你的人你却忽略了。”   
 
     乔桢结结巴巴地说,江恩美听得一头雾水。正僵持着,模特家的门开了,模特走了出来。乔桢忙不迭地挡在江恩美面前,简洁地说:“我的意思是,我比那个模特更适合你。”江恩美花痴地偏过头,大声和模特打招呼:“嗨,Jony。”   模特在他身后对江恩美说:“乔太太,好久不见了,上次多谢你帮我修理电脑。”   
 
     江恩美对乔桢解释:“上一次,我去借酱油,刚巧他的电脑坏了,他以为我是你太太。”   
 
     “他不是你暗恋的家伙?”   
 
     “其实,另有其人。”江恩美指指卫生间。   
 
     乔桢在卫生间里看到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他梳着章鱼头,穿一件黄色的小夹克,站在镜子里,对乔桢眉飞色舞地笑。   
 
     “我从来不主动向自己喜欢的人表白,那多没面子,我更喜欢我爱的男人主动向我表白,那多有成就感。”   
 
     15楼的窗外,春天正以风一样的速度蔓延着,江恩美扒着百叶窗说:“春天是一棵黄色的幼芽,漫天漫地膨胀着……”
 
 
     乔桢终于想起她是谁了。
 
 
附歌:庾橙庆《命中注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4 23:29:57编辑过]


为什么平淡的事情现在忽然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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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小学四年级] 帖子:828 积分:1665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3/12/12 22:10:4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6/23 10:35:55 [只看该作者]


  2009.6.21                一辈子陪伴   
  我一直在思付:要不要给父亲打一个电话,要不要呢?   父亲一定是不在家的。他这时也许正站在5楼或者8楼的脚手架上奋力扔上了又一块砖,擦一擦汗的工夫,就被人拼命地吆喝。十几年了,人也上了50,不知道他,还受不受得了。   但父亲是心甘情愿又志得意满的,至少他每次与我说话都在努力表达这样的意思。而我,越发地不安。   我今年22岁了,父亲52。我4岁时母亲改嫁他乡,父亲和我磕磕绊绊地活着。多少年了,数也数不清楚,那些漫长的日子怎么可以用一个数字说过来呢?   父亲的智商比一般人要低一点,生活简单得像几条纵横的网格。很早的时候,别人扔掉一架破木车,他捡回来,敲敲打打,然后拖着上路了,沿途把别人扔下酒瓶废铁等破东西捡上车拖回家。时间久了,乡邻们也把不要了的东西放到他车上。我整天埋在那一堆破烂里翻翻拣拣,穷人的孩子,六七岁就当了家。   冬天来的时候,我放钱的纸盒子已经有了沉甸甸的满足。这年过年,我们吃了鱼和肉。一个8岁的女孩子,把年夜饭看了又看,从心底里微笑着叮嘱自己记住那一刻庞大的快乐,所以,一直到现在,十多年过去了,也忘不了当时满满的幸福。   父亲种的瓜菜都新鲜水嫩,我们两个吃得很少,我就把大部分放到父亲的小推车。乡里乡亲的嫂子大娘谁要就从上面拿走,回去包了顿饺子或者做顿汤面,也不说谢,偶尔记得,差他们的孩子送一碗给我,我笑笑地接着,也不说谢。   吃百家饭穿百家衣,我沉默着、绚烂着,也成长着。每天最好的时光是我踩在小凳上弯腰炒菜,父亲坐在灶前烧水,不时惊慌地去扶一下我脚下的小凳,见很安全了,就呵呵笑起来。现在去想那段日子,总是首先忆起灶间的那片阳光,10岁左右的阳光,竞然是天长地久的样子。   这样的日子维持了多少年我已经不记得了。我用纸盒子里的钱交学费,买作业本,也偶尔买点肉做给父亲吃,是恬然的安静感觉。这样的日子让人有种惯性的依赖,像一只鸟的飞翔,没有转弯和阻隔。   突然的一天,父亲拖着坏了很多处的车子从废品站回来,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透着强烈的委屈和惶惑。钱被子镇上的小混混抢了,父亲被打了。我安慰了他半天,最后还是忍不住哭了。这是第一次,然后是,接二连三。父亲越来越惶惑不安,吃饭越来越少,睡觉也很不安稳,经常半夜起来对着窗户呆呆地坐几个时辰。话也不说了,更不笑,脸上眼睁睁地消瘦下来,眼神是不安的游移。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知道他往日细缓如流水的生活突然破上了巨岩,他缓不过神来,难受得紧。   那天,父亲去废品站很晚了还没回来。外面一片漆黑,心里一阵阵发毛的我跑出去沿路找。嗓子喊破了,像一面破锣,震得自己心里脑里嗡嗡的,却并没有传出多大的响声。夜里的村野风吹草惊,自己的脚步声和喊声总会引来一片陌生的声音。我毛骨悚然。最终在一个大不湾边看到父亲的车子,没有人。我立刻就大哭起来,感觉整个人都化成了水在不断的往外流,直到整个人都空了。   猛然听到一阵急促水声的时候,我吓了一跳,哭声被硬生生截断在喉咙里。我望着声音的来处,好久才看清楚有一个人从水里走过来,越来越近,像从水里长出来的一样,水被擦出一片哗 哗声,有沉重的呼吸声,近了,又近了-----是父亲, 是父亲!!   父亲跑过来喘着气抱着我,急急地问:“我得活着跟你做伴,对不对?’   我使劲地点头,呜咽不已。父亲立刻笑了,像发现了趔似地说:”怎么样我也不能死,我得活着跟你做伴。“说完就不理不顾地牵着我回家了。   一路上他慕名的兴奋对比着我的泪水。那一年我13岁,他43岁。这是我生命中最铭心刻骨的一段回忆。   父亲最终没有去把那架车子捡 回来。他不再去镇上了,就在四周围转,谁家田里有草就帮忙拔,有什么活就帮忙干。只是每天都乐呵呵的。再后来,父亲跟着村里的一个民工小组去赶零工。他只扔砖头,从房底扔到房上,要扔恰恰扔到瓦匠手上,要快,要一时不停。他的胳膊红肿了起来,每天回来我就用热毛巾给他敷,但不很管用,也便放弃了。有时候夜里醒来听到父亲睡梦中沉沉的呻吟,心就一抖一抖地疼,泪流了一脸也不敢哭出声来。父亲很卖力气,对工钱也没有概念,给多少是多少,好在别人不太忍心欺他。   生活再一次进入正轨,我可以不用踩小凳子炒菜了,干活也利落了许多,不再需要父亲烧火了。他便转移了目标,每天我写作业的时候就抚一抚我的英汉大词典,咕哝几句}小闰女不简单,能看这么大的外国书“,脸上是羡慕和骄傲。我对他笑一笑,他就很欢喜地走了。父亲显然对自己过的日子心满意足,眉眼间都活络了许多。   高中我没住校,仍然延续着这种生活,但是日子一天天逼近高考,我开始发慌。   我试探着问他:我要到很远的地方念书了你怎么办呢?”   “有多远?是不是有毛主席那么远?”他瞪大眼睛,脸上有我看不出来的表情。我局促地点了下头。他竟然很高兴:“闰女能到毛主席那里去了,不简单,我, 我在家里等你回来。”表情甚是雀跃。我不想把话题往深里引了,所他难受,说:“你要干活呢。”他说:“好,干活。”   就这样我半头半尾、模糊不清地完成了离别的可能,却没有想到在上路之前的晚上,父亲变了卦,死活要送我去上学。他说,太远了就走丢了,说得切切真情,我没有办法说不,就这样拖拖拉拉出了门。   半天的汽车,一天一夜的火车。父亲一直兴奋着,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人,这么大的车。下车之后更不得了,他被那么高的楼晃得头晕,自始至终只说一句话:神仙一样咧。“   我始终小心谨慎地买票、转车、照看行李、照看父亲,心里竟有种不可思议的平静,感觉竟像我在送父亲上学。   到了学校天就黑了下来,招待所父亲不住,说,他在哪里都睡得着,可不能过神仙一样的生活呢。宿舍要关大门了,我被父亲塞进去。一夜无眠,一大早就在门里等着开门,而父亲,等在门外。拉开门的一刹,我年到他满身的泥灰,脸上也是黑漆漆的,正朝门里紧张地张望,生怕我进去了那扇门,他就再也见不到了似的。我赶紧出去,问他怎么弄成了这个样子。   他说,没什么事呀,就是夜里冷了,看不见东西就随埤扯了块布裹在身上。天哪,那一定是前面楼施工扔下的水泥袋子,上面是没倒干净的灰粉。已经是9月的天气了,一定冷难当。我看着一脸是笑的父亲,深吸了一口气,仍是说不出话来。   学位招生处还没有上班。我就揣着户口本在偌大的校园里转,满是四处无信、漂泊不定的感觉,心里很不踏实。但想到毕竟以后4年都要在这里生活了,总有点殷殷的期望。而父亲没有,一切对他来说是那么生疏,而生疏使他更显局促。在三四千里以外的异地,他听不懂别人说话,别人也听不懂他。他打心底里恐慌,一着急,就脱口而出:‘我回家吧,我想回去了“   我拗不过他,只好送他去车站。这一年我19岁,带着年轻的梦想和莫名的迷惘进入了城市;父亲49岁,在城市的一角作惊鸿一瞥,然后带着满的喜悦,穿着又脏又破的衣服离开了。“转身又成背影,话,怎么说呢”无语凝咽。   这是我跟父亲惟一的一次离别,一别至今。   为了赚取自己的学费,我每个假期都不得不留在这座城市打工。转眼便是4年了。父亲在家望眼欲穿。我只在过节的时候把电话打到邻居家去,父亲跑来接,每次接的时候都是喜悦的,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就絮絮叨叨说谁家又给了分什么吃的,谁家又盖房子他去帮工。我在这一头捂住话筒抽泣,然后调整声音要求他晚上给自己做点好吃的。他会答应了回去做,很认真。我羡慕父亲可以用如此简单的方式表达他的珍惜,而我总是忍不住汹涌又愚笨地欲盖弥彰。   今天,父亲的小闰女长大了,她已经学会穿着职业装在城市的人流中匆忙行走。一个月后,领到工资的我,就可以回家看父亲了。   我们曾约定,要一辈子陪伴的[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23 10:37: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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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小学二年级] 帖子:527 积分:628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8/8/6 14:06:28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6/28 23:14:49 [只看该作者]



2009.6.28《小禾最想去的五个地方》
 

 
一、教室最后一排靠墙的角落        
 
     班上的座位是按名次排的。第一名坐第一排正中,依次类推。这导致站在讲台上的老师们目光都变得很奇怪:看近处温柔,看远处犀利。为此,范淼他们一度联名上书校长,要求改变这种“非人道主义的不公平待遇”,一干人等颇有气概。可惜一个学期过去了,一切如常。    
 
小禾坐最后一排,是主动申请的。“我视力好,应该把前面的位置留给其他同学。”老师在全班表扬了她勇于奉献的精神。而实际上,是她认为自己所处的位置综观整体,总览大局,是十分有利的。可同桌范淼对她的“自甘堕落”痛心疾首:“小禾,要是全班都团结起来抗议的话,可能我们早就成功了……”    
 
小禾却靠着玻璃窗,气定神闲地把一枝圆珠笔转得行云流水。范淼推她一把:“你说说,你到底对什么事情上心啊?”“当然有。只不过,不是这种事。”小禾从神游状态中回过神来,托着下巴笑嘻嘻地答。“好!是我浅薄行了吧?”范淼狠狠地白了她一眼,气呼呼地走了。    
 
心里装了一件自认为大过天的事,就再也容不下其他。也许所有的心灵,都曾经那样窄小柔软过,在17岁的时候。        
 
 
二、操场后面的食堂        
 
     半年来,小禾长高也长胖了不少。理了一个寸头,穿上格子衬衫牛仔裤,只看背影的话,实在很像男生。    
 
     “喂,我都不好意思跟你走在一块儿了。人家以为我们是同性恋呢。”范淼穿淑女屋连衣裙急急地跟在后面抱怨。范淼凝视着她,语重心长地说:“小禾同学,我不得不郑重地告诉你,你的脸——实在是太大了。”    
 
    小禾陡然一阵惊慌,茫然而委屈地说:“我怎么了?不就是每天晚上下了自习都要绕道去食堂吃夜宵吗?不就是每晚吃一只鸡腿一碗馄饨一个面包什么的吗?可我是一个正在长身体的女生啊……”“天啊!”范淼捂着小嘴惊呼,“睡前四小时不能吃高脂肪高热量食物你不知道吗?怪不得都胖成这样了……”    
 
     话音刚落,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她们的回头率立即超过了一半,小禾涨红了脸,咬牙切齿地疾走了几步,突然灵机一动,亲昵地把范淼一牵,阴阳怪气地喊:“亲爱的,我们走吧。”淑女范淼再次撕心裂肺地惨叫起来。    
 
     夏天的夜晚,天空孤零零地挂了些星星,草丛里偶然听到几声蛙鸣,栀子散发着淡淡清香。小禾双手插在裤袋里,走走停停,哼着温柔的歌曲。心里被说不出来的情绪胀得满满的,就像种子在潮湿的空气里快要发芽。    
 
     其实,可爱的小禾根本不爱吃消夜,可又不能什么也不吃老占着食堂的位置;小禾每天晚上散了步还撑得睡不着觉;小禾其实比谁都怕胖,胖了穿牛仔裤就不好看了……然而为了一个原因,一个她谁也不想告诉的原因,就这么无怨无悔了。想想的确有点悲壮,可是小禾,她自己被自己感动了。        
 
三、芳草东街的街心公园        
 
     芳草东街离学校一点也不近。可是小禾狂爱去。公园很小,有茂盛的绿地和鲜艳的跷跷板、秋千、双杠,一片生机,她很是喜欢。    
 
     在这里,她会遇见费乐——班里永远坐在第一排最中间位置的那个人。看到他停下那辆很炫的紫色赛车,小禾会远远地吹声口哨算作招呼。腼腆的费乐抬起头来笑笑,一点也不奇怪为什么小禾也在这里。然后兀自找到一块草地坐下来,拿出英语书开始背单词。初夏清亮的阳光洒了他一身潋滟,穿柠檬黄T恤笑起来露出虎牙的费乐,如同从宇宙中一个遥远星球上走来的王子。    
 
     大约是一个蜜色的星球。小禾忽然这么奇异地想。当公园渐渐安静下来的时候,该回去上课了。有时候是费乐先走,有时候是小禾。可是等回到教室看见总比她先到一步的费乐的时候,小禾反而不好意思和他打招呼了。    
 
     有一次在街心公园,费乐离开的时候没有径直走向他的自行车,而是走到小禾面前小声地说:“上第二节课要迟到了,我载你回去吧。”一瞬间四周仿佛鸦雀无声,小禾的心猛地跳到了嗓子眼儿,可是慌乱中,她恍惚地说:“呃……不用了。”    
 
     费乐沉默了一下,尴尬地说:“嗯,被别人看到不好。”然后拍拍双手,很淡很淡地笑笑走了。留下小禾沮丧地坐在那里。“天啊!我怎么会拒绝呢?一定是太紧张了。他一定觉得我是一个胆小的人……”少女小禾,在某年某日早晨九点半的街心公园里,恨不得一头撞死。        
 
四、北京大学        
 
     小禾其实很喜欢这座南方城市。一年四季都有充沛的阳光和雨水,街道两旁的梧桐青翠闪亮,密密地开枝散叶,让人感到说不出的安宁平和。所以当班主任把一张本地一所著名大学的保送表格交给小禾的时候,她着实雀跃了一把。“小禾你以后不用来上课了,省得我心理不平衡。再说这位置我一个人坐还宽敞些。”范淼边对着镜子涂唇彩边酸溜溜地对小禾说。    
 
    “我是有逆反心理的,你不让我来我还偏要来了!”小禾笑道。“你们这些高材生可真是怪异,明明被保送了还非要来和我挤这最后一排,费乐则扬言如果考不上北大他宁愿复读……”忽然间,小禾的大脑一片空白,头顶的日光灯发出惨白的光,女老师的高跟鞋“噔噔”响个不停,整个教室兵荒马乱。    
 
     许久以后的一天,小禾又在街心公园碰见了费乐,她很是意外。这一次费乐双手一杵,也敏捷地跳上了双杠,和她并排坐在一起。“听说你放弃了保送的名额,为什么呢?”费乐口气轻松地问。小禾揉了揉自己短短的头发,笑着说:“因为我有更想去的地方啊。”    
 
     费乐也笑了:“这么好的机会都不要,那你想去哪里啊?”“我……”小禾犹豫了几秒,之前,她更是犹豫了好久。以自己的成绩,能够保送本地大学是最没有风险的,如果要考更好的学校,再这样晃晃悠悠下去肯定是不行的了……而且,逆水行舟的道理她不是不懂……“北大。”然而小禾还是看着自己的脚尖,小声而坚定地说出了这两个字。抬起头来,看到费乐的眼睛闪着亮亮的光,她忍不住傻乎乎地笑了。然后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吹着浅蓝色温柔的风,把视线投向了无限宽广的远处。    
 
 
     17岁如此冲动和任性的决定,也许以后都不会再有了。那一刻,小禾这样惆怅地想。然而能够勇敢承担自己的选择,她又觉得异常的骄傲和安心。        
 
      
    在六月到来之前,小禾写下了决心书放在自己的铅笔盒里:“一、回到第二排的位置去坐;二、上完晚自习不再去操场后面的食堂;三、不再去芳草东街街心公园。”范淼看到这几行字觉得莫名其妙,问她受什么刺激了。小禾从试卷中抬起头来对她严肃地说:“有得必有失。”范淼反复看了小禾五秒钟,摇摇头,和其他女生八卦去了。    小禾望着窗外白花花的阳光,许多个和她一样大的少年正喧嚣地穿过操场,如同穿越这段冷暖自知的青春。她呆呆地想,什么时候才能够,在纸上从容淡定地记下这样几个字:17岁的小禾,最想去的第五个地方。    
 
 
     是,没有人知道,自己主动调到最后一排,是因为远到这个位置,她才能够无所顾忌地从各个角度观察费乐。他听课的样子,写字的样子,笑的样子,沉思的样子;每天晚上绕道去食堂吃消夜,是因为费乐有这个习惯,她喜欢远远地坐着,吃着和费乐一样的东西,觉得自己和他很接近;费乐家住在芳草东街,所以他常常在上学或放学的途中到那里去坐坐,而爱睡懒觉的小禾每天六点半,不惜从学校走很远到车站,再坐六个站到达那里,只为了和他“偶遇”一次;决定要考北大,不仅费了很大很大的劲说服懒散的自己,更是顶住了班主任和父母的轮番轰炸……然后慢慢自豪地发现,原来成长就是不再只会懵懂地梦想,而是懂得为自己想去的地方,搭一条到达的路。    
 
 
    虽然最最向往的第五个地方,现在的小禾还没有把握,可是她打算给自己一个机会。也许在秋天到来的时候,在北方那个校园里,满天满地都是金黄的落叶,她会仰起红红的脸,微笑着问费乐:“可不可以告诉我,怎样才能到达你的心里?”
 
 
五、费乐的心里 
 
附歌:SHE《花都开好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28 23:26:41编辑过]


有了你

生命完整的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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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咧 还按读出方式修改好贴的 辛苦了 亲爱的...


oldbus@tom.com 老车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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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55555555555现在找文章发现也是一件特不容易的事。。。
 
能被汪洋读到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啊。。。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伤脑筋啊。。。


一直在路上http://shop34692922.tao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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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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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人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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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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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7/6 22:24:13 [只看该作者]



2009.7.5《除非落雨之后仍是雨》
 

 

   
 
     在顾惜17岁的春天,她捡到一只刚出生的小兔,邻居扔掉的。因为母兔跑了,小兔没奶吃,迟早会饿死。顾惜捧了回来,每天用眼药水瓶吸牛奶喂小兔,小兔活了。
   
 
     春天结束了,顾惜收到一个活动邀请,与市一中的同学做交换生,为期一周。跟顾惜一起去的还有4个同学,他们到对方班里上课,对方家里生活,角色互换,体验生活。
   
 
     顾惜生长在乡村。老爸的职业是农民,但他教给顾惜许多道理和知识,所以顾惜早慧。
   
 
     活动第一天,双方在市一中见面。对方是3个男孩,两个女孩。他们不怎么友好地打量着这些乡村孩子,与顾惜一起的4个同学都紧张局促起来,顾惜却扬起脖子,笑了一下。对方还有个穿淡蓝衬衫、米色布裤的男孩,他带着研究的神情打量着顾惜。老师叫他过来对顾惜说,这是余大城同学,你和他角色互换,这是他的校牌。
   
 
     余大城朝顾惜点点头,顾惜微微一笑。余大城竟被这微笑电了一下,他紧张起来,并懊悔没有把房间收拾整齐。该出发了,余大城对顾惜说,房间很乱你别介意,唱片啊书啊你随便听随便看。另外我妈很啰嗦,做的菜也难吃,你忍着点。
   
 
     顾惜笑了,这男孩真有意思。她说,我养了只兔子,它爱吃铁线草和灯笼花。
   
 
     顾惜没体会到余妈妈的啰嗦,倒觉得她做的菜挺好吃。她被余大城房间的凌乱吓了一跳,也被满柜子的书和唱片吓了更大一跳。她收拾整齐房间,躺在他的椅子里,听着他的唱片看他的书。
   
 
     城里的同学们有的好奇热情,有的冷眼蔑视,她既没有感激涕零,也没惶恐自卑。
   
 
     最后一天,双方在小镇中学再次见面。4个城市孩子正议论着要回去潇洒玩乐,余大城捧着兔子说,兔子能不能送我?他还保证,我一定拿它当宠物而不是食物!
   
 

   
 
     一周后,余大城捧着兔子来找顾惜,还带着几本书和几张唱片。他说兔子很想你,我带它来解解相思。他说我给兔子取了个名,叫兔斯基。他说这几本书被摆在最外边,唱片放在最上边,应该是你看过听过喜欢的,送你啦。
   
 
     余大城说,这次角色互换,我有很大触动,也许对我的人生有很大改变。顾惜说,我的目标早已确定,不会因一次小活动就改变。
   
 
     余大城每周都来,他说兔斯基只喜欢吃野草,不爱吃超市里买的菜叶,那都是温室里种的,连阳光都没见到,谁爱吃呀。
   
 
     余大城说我还带着兔斯基去参加了兔友聚会呢,那都是些狮子兔老虎兔安哥拉兔之类的昂贵宠物,可兔斯基竟不卑不亢的,嘿,气质性格跟你真像呢。
   
 
     余大城扯东扯西。后来他说,我很喜欢你,顾惜,我希望将来你是我要娶的那个人。顾惜说,将来太远,谁都无法预见。
   
 
     很快就是9月,高三了。余大城又捧着兔斯基来了,他高了一头,兔斯基成也了帅小兔了。余大城说,我也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能老来打搅你了。他说着掏出一枚镶嵌着绿色宝石的老戒指。他说,这是我外婆的外婆留下来的,我妈说是给我将来娶媳妇的,但我现在就要把它送给你。
   
 
     顾惜拿在手里,问,是真心吗?余大城说,你若不信,我跳进湖里证明给你看。眼前的湖水深不见底。顾惜咯咯笑,她一扬手,把戒指扔进了湖里。
   
 
     余大城目瞪口呆。顾惜说,既是真心,那我接受了。但人生漫长充满变数,有一天你忘记了我或是我弄丢了它,都再正常不过。现在,至少,在很多年以后,哪怕我已老去,我还知道它在哪里。
   
 
     余大城问,你能给我多少时间来等你?
   
 
     顾惜说,只要兔斯基还活着。
    
 
     兔子的自然寿命有多长?余大城在Google里搜到答案:6年。兔斯基即将一岁。
   
 

   
 
     顾惜不是没有心动,只是她没信心。他热情勇敢,并不代表他就坚定深刻。而她死板又理智地想,与其充满希望之后再失望,还不如暂时将希望埋进泥土。
   
 
     余大城的成绩很糟,顾惜是尖子生,余大城的高三在拼命。7月,余大城来找顾惜,顾爸爸说,她打工赚学费去了。余大城的录取通知书来自那所名校所在城市,另一所学校,两校隔一条街。他拿着通知书又来顾惜家,顾爸爸说,她早去学校啦。他问顾惜的专业和电话,顾爸爸说,闺女说不能告诉你,该遇见的,总能遇见。
   
 
     余大城报上兔斯基去了学校。他想,总会遇见,总能找到,不就是一条街的距离吗。
 

 
     这是一条热闹的商业街,学生们的乐园,街上走着女孩男孩和恋人、宠物猫狗。在这条街上,他遇见过小学同桌,初中暗恋的女生,还捡到过一张百元人民币......带着兔斯基溜街的帅哥很引人注意,还有女孩主动搭讪,就是没遇见过顾惜。
   
 
     他还去顾惜的学校找,他路过一幢幢女生宿舍,抬头仰望那些晾着鲜艳衣裳的阳台,他走过一间间教室,去图书馆呆坐,在拥挤的食堂徘徊。他躺在她学校的草坪上睡过午觉,跟她的校友打过乒乓球,还带着兔斯基在花坛里打过滚。
   
 
     余大城用去4年时间,胡须从柔软变得坚挺,下巴从圆润变得硬朗,而兔斯基,也从帅小兔变成帅老兔。
   
 
     余大城抱着兔斯基去宠物医院,希望医生能给弄点兔子吃的脑白金脑黄金之类。医生说,家养兔能活5年,已是奇迹。一般兔子老到吃不下东西,就会自动死去,如果它到时候不死,你再来吧。
   
 
     其实顾惜看到过余大城,一次在食堂,但人太多,一个转身他就不就见了。还有一次在雨季,雨绵延下了很多天,她一直在图书馆靠窗户的位置看书,余大城在一个下午出现在楼下小路上,她以为他会上楼,她跑到楼梯口等着,可他没上来,回到窗口,路上人已不见。
   
 
     她在他刚淋过的雨里走着,不急不躁,她想,雨落之后一定会天晴,相逢的人一定会再相逢。
   
 

   
 
     毕业之后,余大城留在了这个城市。他去了顾惜家,顾爸爸说,她也留在那里了。
   
 
     余大城做企划,常跟广告公司打交道。其中常来往的,是一家年轻公司。顾惜就在其中,她做设计,但余大城只需和客户代表接触,不用去设计部。
   
 
     顾惜设计的很多样稿,经过客户代表,到达余大城的手上,余大城再签字给客户代表,客户代表只需要说,OK,顾惜的工作就完成了。如果要修改,她收到的,也是来自客户代表的意见单。
   
 
     她并不知道余大城。余大城也不知道她。
   
 
     但她时常想起他,她从爸爸那里知道,他还在找她。她微微笑了,似乎有了些信心,他们总能遇见。她也时常想起兔斯基,她觉得它一定活着,除非雨落之后仍是雨,除非时光之后再无奇迹。
   
 
     日子就这样过去,某个雨天,她加班修改设计稿,客户代表却因急事离开,走前留给顾惜一个地址说,麻烦你跑一趟吧,找企划部余经理签字。
   
 
     雨很大,雨水顺着伞骨湿透了她的衣袖。她匆匆收起伞,跑进客户公司所在大楼,按下电梯,急急进去,门合上的一瞬,另一部下降的电梯抵达,余大城走了出来。
    
 
     他们都不知道曾经相逢过,这一瞬。雨继续下,无边无际。
   
 

   
 
     兔斯基很老了。除了吃喝拉撒,就是趴着睡觉,余大城真怕它睡着了就醒不来,他随时守护着它,用眼药水瓶吸牛奶喂它,带它去宠物医院注射营养液,上班也用笼子拎着去。
   
 
     八卦的客户经历和设计部的女孩们聊天时,讲起一个奇怪的经理,他养着一只土兔子,跟宝贝似的,带着上班呢。那兔子真丑,牙都快掉光了,名字还很洋气,叫兔斯基呢。这笑话着生动活泼,可顾惜听不到了。她换了工作。
   
 
     新工作没那么忙,她有了空闲的周末。一个人待着,很容易想念。她靠在窗边想,余大城,你还会不会来?兔斯基还好吗?
   
 
     周末她去小动物保护基地做义工,被派到宠物医院取注射液。负责接待她的医生正在给兔子打针。她走过去,看到了一只牙齿掉光了的老白兔,医生说,它6岁多了,相当于人90多岁,它牙齿掉光吃不下东西了,只能靠注射营养液和喝水,但生命力还很顽强。
   
 
     真是一只坚定勇敢珍稀可贵的兔子。
   
 
     兔子的主人眼里蓄满泪水,他抬起头,看见了顾惜。仿佛是预约好意料之中一般,他们都没有惊喜得跳起来,顾惜说,我来履行承诺。余大城说,兔斯基在等你。
 
 
 
 
附歌:品冠《小白很乖》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6 22:34:20编辑过]


为什么平淡的事情现在忽然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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伱莪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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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小学二年级] 帖子:527 积分:628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8/8/6 14:06:28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7/12 23:20:00 [只看该作者]



2009.7.12《你要王子还是青蛙》
 

 
    那个时候,是青春期,正上高二。    
 
    翟小如微胖,个子矮,长相规矩,因为是市井的孩子,也就不觉突兀。谭三也是调皮捣蛋的主儿,上房揭瓦,下河摸鱼,整日里上蹿下跳。    
 
    草长莺飞的季节,整个世界在翟小如的眼里,都是清澈的蓝。
 

 
    后来,另一个少年出现了。他是坐着黑色轿车来的,白衬衣,卡其色的裤子,眉眼温和,笑容阳光。翟小如正从那里经过,步子就踩乱了,心跳得厉害。    
 
    很快就传开了,他是从北京来的。爷爷是军区大院的将军,他来这里是度暑假。小城的孩子,对首都,对从首都来的沈文安充满了好奇。他经过的时候,院子里的小孩都如鸟兽散去,觉得不敢亲近,有着很远的距离。    
 
    翟小如捉了一只蝈蝈,在沈文安经过的时候捧到他手里:送你。她直直地说完,声音有些抖。    
 
    沈文安并不难相处,他们很快就相熟起来,她带他上山打枣,河摸蟹,捉萤火虫,偷吃蜂蜜,用桔梗编蝈蝈笼……都是和谭三常玩的游戏,但对沈文安来说,是新鲜与稀奇的。    
 
    翟小如用了她所能想到的所有玩耍方法讨好沈文安,即使她从树上摔下来,即使她被蜜蜂蜇了一头包,即使她流汗流血,也在所不惜。看见他笑,她的心里就是高昂的自豪,那是最最美好的事了。    
 
    他会为她拉琴,巴哈的《小步舞曲》。他说以后要做音乐家,全世界巡回表演。她的嘴里就啧啧出声。    
 
    谭三穿着背心来找她玩,她看他的眼神就多了嫌弃:衣不称身,粗糙不堪,指甲缝里还有黑污。她就对他说,没空。谭三拿小石头砸她,狠狠地骂了句:叛徒。    
 
    她不在乎。只是,夏天过后,沈文安要走了。她问他要地址,咧着嘴笑:我给你写信吧。他拿了纸笔,给她写了串字,末了,写上,沈文安收。    
 
    大人们发现翟小如一夜间长大了,她不再疯耍,成天抱着书本看,脸也瘦出了尖下巴。她写了很多的信,沈文安回的信很少,慢慢地把她挤出了记忆。    
 
    是补习了一年才考去了北京。沈文安并不知道,他的一次出现会改变一个女孩的命运。
 

 
    大学毕业,翟小如留在了北京,在一家小公司做文案,拿不高的工资,过得灰头土脸。    
 
    谭三也来北京了,他是在山西读的大学,很冷的专业,工作不好找。他偏偏想到北京来发展,他在北京西站给翟小如打电话,身上就剩100块钱了。    
 
    他惨兮兮的声音,让翟小如动了恻隐之心。她收留了他。她住的是那种单间,厕所和厨房公用。谭三睡地铺,说好了拿到工资就搬出去。谭三承诺说,翟小如,等我有钱了,请你吃龙虾,再买两杯酸奶,喝一杯,倒一杯。翟小如苦涩地笑,不置可否。    
 
    跟着领导去开行业研讨会,百无聊赖的时候,有个年轻的男子上台发言。她一眼就认出来了:不是沈文安又会是谁?    怎样也忘不了的脸,温润的气质,干净的眼神。他没有做音乐家,开了一家软件公司,在业界小有名气。有硬硬的风,一路杀到翟小如心里,生疼。    
 
    那天夜里,谭三买了鲜花回来。他终于卖出打印机了,不是一台,是足足40台。一家大型跨国公司要更换设备,他去得正是时候。这是奇迹,意味着他一年的业绩都有保证了。    
 
    他把玫瑰放到翟小如面前,她没收。要是没有看到沈文安,她也许会收下的。    
 
    谭三和翟小如是有共鸣的人,知根知底,家世单薄,都得靠自己打拼。但是,沈文安在翟小如的青春期走进了她的心里,带着一种宿命的悲凉。    
 
    她不能收谭三的花,花有花债,何况是他的感情?她不想欠下他的债。    
 
    翟小如辞了职,那时候离研究生考试已经不到3个月。她铆足劲地学,把自己瘦成了一枚果核。谭三做了她的邻居,住隔壁的单间。
 
 

 
 
    翟小如考上了北京大学的研究生,还拿到了三等奖学金。有了奖学金,学费就有了着落,帮着导师做点儿私活,也就有了生活费。    
 
    谭三还是卖打印机,他还是会下厨给翟小如做饭,夏天的时候,两个单间的门都开着。看见谭三在烟熏火燎里的背影,她的鼻头有些酸。    
 
     他们这样僵持好些年了,她明里暗里地让他放弃她,可他就是不放手,继续做她的老乡、邻居,把大片的肉往她碗里堆。吃,吃,他依然笑着说。    
 
     而翟小如应聘进了沈文安的公司,她也知道他们之间的距离不是山,不是海,是天,是地。但她还是不知死活地撞了进去。    
 
    他对她的资料很满意,他已经认不出她来了。她坐在他面前,看他越发英俊的脸。他更加成熟和内敛,带着一种天生的王者风范。    
 
    她留在他的身边,做软件开发。项目都是团体合作,她却自己搞了几个软件,一出手就锋芒毕露。这样的高调,终是引得了沈文安的注意。    
 
    她每次在遇上沈文安的时候,心里就会惊慌失措。他的眼神,他的语句,他的一个动作,都让她的心,被风席卷过。她沉迷于与他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她急切地嗅着空气,想要把那一刻统统地吸进去。有时候,她会来不及收回自己柔情似水的眼神,与他的目光碰上,她就垂下了眼。    
 
    她想,她只要再美一些,再好一些,再出众一些,他就能排开众人看见她了。他会说,呀,翟小如,原来我们老早就认识了。    
 
    公司的周年庆,她喝了些酒。沈文安在发言时表扬了她,还发了很丰厚的红包给她。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苦尽甘来。    
 
    她有些踉跄地走出会场,风凉飕飕的,她抱抱手臂的时候,一辆黑色轿车悄无声息地滑到了她面前,窗户落下,是沈文安。    
 
     她上了车,她的身体欢喜地要哭出声来。他终于看到她的存在了,而她,用了很多的努力终于为自己打造了一双水晶鞋。    
 
    他很沉默,车子缓缓地停到了一家酒店的前面。他一边熄火,一边说:我先去开房,然后打电话给你,你再上来。    翟小如的欢喜,变成了一块玻璃,轰然碎裂。原来,他终于注意到了她,却用这样的方式凌迟了她,他把她当成了想傍老板的女人。
 

 
    翟小如没有用鞋子砸他,虽然有一瞬间她很想那样做。她只是默默地下了车,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开。她很疲惫,    
 
    很累。高跟鞋累赘,她抬起脚来,抛了它。    
 
    她想,这些年,她在忙碌些什么。不停地冲,超负荷地跑,只为了能来到他的身边。即使现在她终于拥有了做灰姑娘的条件,王子却依然不爱她。    
 
    有汩汩的辛酸,在她心里,辗转。电话适时响了起来,是谭三。    
 
    她说:我累了,来接我吧。    
 
    他随意地套着T恤,在夜色里跑得飞快。她看了看腕上的表,已经过了零点。她的公主梦真的该醒了。    
 
    她趴在他的背上,安稳地睡着了。睡着前,她想,也许找一个爱自己的青蛙,比找一个不爱自己的王子,来得更幸福吧。    
 
    夜色在他们的身后沉了下去。那些过往的青春里,有眼泪轻轻地,轻轻地,被晒干了。
 
 
 
 
 
 
没仔细听,找了一篇,看着大致是这个内容。。。
 
附歌:张惠妹《彩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12 23:36: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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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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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7/19 23:13:39 [只看该作者]


     2009年07月19日    第56期        
 
                                   乌龙爱情  
谁说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就浪漫得不得了呢?其实,从小有个大尾巴的成长生活,还真是麻烦多多,当然造化好了,可能幸福也多多……
 
 
1 在小得还不足以分辨科学、迷信、神话等词汇真实涵义的时候,纪小琛就一厢情愿地以为自己上辈子绝对做了了不得的坏事,对门的罗小蓁简直就是神仙派来惩罚他的“瘟神”。
 而当他大到有足够理性分析事物及其内在规律的时候,“被隔壁罗小蓁欺负”这回事已经习以为常。自两岁那年,纪小琛被罗小蓁红口白牙地诬陷为偷吃整盒巧克力的罪魁祸首起,牙都没长全的纪小琛便成为“罗小蓁”牌恶作剧的代言人,无论事故大小,他都是替死鬼的不二人选。 罗小蓁身穿红白格运动衫,紧身短裤,球场上醒目鲜明远胜裁判。
罗小蓁换人上场,五分钟后灵活无比地越过中场,紧接着禁区射门得分。是的是的,她,罗小蓁,成绩永远第一,服装永远招摇,体育永远耀眼,她想不成为全校偶像都不行。 其实纪小琛也是很出色的男孩子,修长白皙,五官清秀,笑容温暖,彬彬有礼,成绩也是数二数三的优秀,可这个世界上确实有所谓的“天才”存在,纪小琛只能活生生成为“刻苦认真”的好注脚,再努力也做不到罗小蓁那样一边ICQ聊天一边翻书,随随便便就考全市第三。
 所以纪小琛对罗小蓁的感情很复杂,这也促使他从稍有觉悟的年纪起就刻意把自己和罗小蓁区分开来:罗小蓁精力无限活动多多,纪小琛就是认真读书课业第一:罗小蓁不守规矩自由跳脱,纪小琛就是本本分分的模范学生;罗小蓁的追求者可以从操场排到校门口,纪小琛就是克己复礼和女生话都不多说一句;罗小蓁奇装异服风格夸张,纪小琛就是笔挺整洁的学生装扣子扣得一个不落……不对盘了整整18年,而当纪小琛踏入Z大电子通讯系的那个秋天,阴魂不散的罗小蓁亦在同一时间顺利升至Z大中文系三年级。两边的教学楼正好是个大对角,纪小琛的梦魇依然没有结束。
 
 
 2 那年高考结束后罗小蓁顺顺当当进了Z大中文系,报到那天老师同学都被吓了一大跳———中文系的女孩子不都是黑发飘飘白衣长裙吗?可这罗小蓁,咋吼吼,七个耳洞,栗色爆炸头,破烂仔裤搭皱巴的露肩上衣…… 可罗小蓁不在乎,以她的天赋搞定中文系不在话下。
更重要的是,她终于可以摆脱隔壁的讨厌鬼了!没错,罗小蓁不喜欢纪小琛,三岁起就不喜欢!罗小蓁一直都觉得自己被无良的父母欺骗了,说什么可爱粉嫩的小弟弟,明明就是只会哭和睡的肉团团,整日在地上爬来爬去,阿米巴原虫一样的单细胞生物!可天才儿童罗小蓁却被迫照顾这只不晓得花多少年才能进化成板凳狗的低等物种!剥夺他人玩乐时间且毫无自觉的麻瓜是最可耻的,罗小蓁决定替天行道,顺带为自己谋取些许福利。
 巧克力被吃完了———那一定是纪小琛干的; 为什么裙子这么脏———阿琛要去沙子堆玩我只好陪他; 今天怎么没有按时回家———哎呀,我是为了给小琛准备生日礼物…… 罗小蓁本以为这种可怕的生活会在自己上学后有所改进,可两年后同样场景再度上演,罗小蓁牵着纪小琛的手微笑着向两家父母告别并保证说:“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他的。”
 罗小蓁觉得自己是天下最最倒霉的女生,青春年华凭空多了一只体重身高逐年增加的拖油瓶。全校同学都知道一年级三班的纪小琛是罗小蓁的弟弟,甚至上课到一半也会有低年级老师跑来说:罗小蓁,你弟弟身体不舒服快去通知家长吧…… 什么跟什么呀。 长大后的纪小琛更是可恶可恨,罗小蓁本以为在她的教导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一定和自己一样聪明伶俐、活泼大方,可纪小琛居然变成沉默寡言、冷静自制,连夏天都乖乖穿校服的可怕生物!罗小蓁想破头也不明白。 没有了纪小琛这只阿米巴原虫,罗小蓁的大学生活真是春风得意,如鱼得水。从学生会到记者团,从校乐队到广播台,从篮球协会到网络部,一切都仿若她那条埃及彩绘披肩般绚烂多彩。 可大二结束时好日子也到头了,再怎么心不甘情不愿,罗小蓁也只能摆出招牌笑脸,咬牙切齿地向两家家长做出人生第三次保证:“我一定会,会好好照顾小琛的!”
 
 3 大一新人纪小琛报名前就被罗小蓁叫去耳提面命:你我二人,自今日起,绝不能在校内有任何牵连!不过天不遂人愿一直是这个世界的基本法则。 新生参观校园时罗小蓁正在游泳池边热身。纤细的四肢和腰身虽然略显单薄,却并不妨碍她连续两年拿下本市高校女子400米蝶泳的冠军奖牌。结束了最后一组扩胸运动,调整呼吸准备入水时,瞥到纪小琛和同学们结队走来,他右边的小妹妹乖巧可爱,苹果面孔浑圆双眼,笑容更是明媚讨喜。
罗小蓁看看,点点头,又看看,再点点头,不自觉摆出了个高难度pose,一个没站稳就头下脚上地跌进身后那一片水波中。 醒来后罗小蓁发现自己躺在医务室狭小的床铺上,迷迷糊
糊,一转身看到床边的纪小琛,哗啦啦记忆瞬间回笼,来不及多想先气势汹汹地发飙了: “靠,搞什么鬼,坐在这里吓人!?” “罗小蓁同学,首先你该感谢我把你从水里救上来,”纪小琛面无表情接着说,“其次,你该好好反省为什么四岁就会游泳的人能在浅水区溺水!” 罗小蓁惨叫,隐约间觉得纪小琛和以前有点不同了,这两年来只在周末偶尔见过这个阿米巴原虫,现在居然跟自己交锋了。罗小蓁懒得多想,换个姿势干脆睡了过去。 纪小琛看着和枕头滚成一团的罗小蓁,叹口气带上门出去了。从此,纪小琛以“救过罗小蓁和是她关系很好的学弟”身份,成为那一届名气最大的新生。
 
 
 4 元旦汇演可是上半学期末的重头戏,罗小蓁决定公演话剧《雷雨》。 罗小蓁号令天下,谁敢不从?三天内舞美、灯光、后勤———到位,体育组出借体育馆充当排演场地,校乐团制作全剧音效。选角也是头等大事,宣传部抢眼海报从宿舍区一路贴到教学楼,报名的人多到挤破头。得意洋洋的罗小蓁站在椅子上做出一副睥睨众生样,只有纪小琛知道她在想什么:上月新买的旗袍终于能派上用场了!
没错,罗小蓁才不演可怜兮兮的鲁四凤,她可是美丽高贵的繁漪,一个转身就……带走数也数不清的云彩。 人算不如天算,纵使罗小蓁再怎么抗议反对,纪小琛还是当仁不让地成为周萍的扮演者。这次的大导可是新闻社的一把手沈小晨学姐:“想想看,周萍怎么说也得比繁漪高吧?
可你呢,174再踩上高跟鞋,除了阿琛小学弟,谁跟你能配得了戏?” 公演时罗小蓁手拿月白绢扇,身着黑底银边丝绒旗袍,微施粉,点绛唇,施施然走向台前。每句台词都吐得婉转凄离,惊心动魄。纪小琛披麻布长衫英俊逼人,把周家大少的懦弱无能活生生演绎成隐忍无奈的有情郎,倾倒无数女生。 《雷雨》当仁不让地成为最受欢迎节目,几位主演统统收花签名到手软。落幕后一行人欣欣然把酒庆祝,“一杯倒”罗小蓁几口小酒下去就眼神迷离,半靠在纪小琛身上笑成一朵喇叭花。 沈学姐见状笑得眉弯眼弯,口气却正经无比:“小琛要送阿蓁回家哦。”
纪小琛点头。学姐又叹气:“人家就快毕业了,无论如何也等不到你们这对碧人交往嘛。呜呜呜,伤心ING……” 于是满座哗然,全体目光刷刷刷齐射到一个方向,纪小琛顿觉大脑缺氧。沈学姐再接再厉,瞬间大侃了一通“罗小蓁和纪小琛的爱情事迹”,从名副其实的门当户对说起,以游泳池英雄救美为结,细节之详尽,想像之夸张,令当事人瞠目结舌。 散场时大家一一拍了拍纪小琛的肩膀,一副“罗小蓁和世界和平就交给你”的神情,纪小琛只好认命地先叫车,至于罗小蓁醒来后会怎么样,纪小琛缩缩脖子,决定这么晚了还是不要想太可怕的事情为好……
 
 
5 时间向后推移半年,六月盛夏,星期日下午,38℃,天气晴。 罗小蓁在镜前打量自己的新造型:白色短袖衬衫,方格及膝裙,顺直的黑发修着学院气十足的刘海。
“这样真没问题吧?”罗小蓁狐疑地想,觉得自己很是陌生。
可沈学姐的忠告言犹在耳:“喜欢一个人,就要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哟!” 与此同时,纪小琛正在本市最fashion的发型店埋单。果然好手艺,金茶色的寸长短发丝丝分明,挑染成烟紫的额发也服帖无比。可纪小琛觉得全身都好别扭,只希望沈学姐所说的“爱的牺牲”会有效果。 两个自以为是的家伙就这么疑惑着,犹豫着,向约会的地方走去。 本世纪最乌龙的恋爱故事,现在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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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9
乌龙爱情
 
谁说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就浪漫得不得了呢?其实,从小有个大尾巴的成长生活,还真是麻烦多多,当然造化好了,可能幸福也多多……

 


 
     在小得还不足以分辨科学、迷信、神话等词汇真实涵义的时候,纪小琛就一厢情愿地以为自己上辈子绝对做了了不得的坏事,对门的罗小蓁简直就是神仙派来惩罚他的“瘟神”。
 
     而当他大到有足够理性分析事物及其内在规律的时候,“被隔壁罗小蓁欺负”这回事已经习以为常。自两岁那年,纪小琛被罗小蓁红口白牙地诬陷为偷吃整盒巧克力的罪魁祸首起,牙都没长全的纪小琛便成为“罗小蓁”牌恶作剧的代言人,无论事故大小,他都是替死鬼的不二人选。
 
     罗小蓁身穿红白格运动衫,紧身短裤,球场上醒目鲜明远胜裁判。罗小蓁换人上场,五分钟后灵活无比地越过中场,紧接着禁区射门得分。是的,她,罗小蓁,成绩永远第一,服装永远招摇,体育永远耀眼,她想不成为全校偶像都不行。
 
     其实纪小琛也是很出色的男孩子,修长白皙,五官清秀,笑容温暖,彬彬有礼,成绩也是数二数三的优秀,可这个世界上确实有所谓的“天才”存在,纪小琛只能活生生成为“刻苦认真”的好注脚,再努力也做不到罗小蓁那样一边ICQ聊天一边翻书,随随便便就考全市第三。
 
     所以纪小琛对罗小蓁的感情很复杂,这也促使他从稍有觉悟的年纪起就刻意把自己和罗小蓁区分开来:罗小蓁精力无限活动多多,纪小琛就是认真读书课业第一:罗小蓁不守规矩自由跳脱,纪小琛就是本本分分的模范学生;罗小蓁的追求者可以从操场排到校门口,纪小琛就是克己复礼和女生话都不多说一句;罗小蓁奇装异服风格夸张,纪小琛就是笔挺整洁的学生装扣子扣得一个不落……不对盘了整整18年,而当纪小琛踏入Z大电子通讯系的那个秋天,阴魂不散的罗小蓁亦在同一时间顺利升至Z大中文系三年级。两边的教学楼正好是个大对角,纪小琛的梦魇依然没有结束。

 
2

 
     那年高考结束后罗小蓁顺顺当当进了Z大中文系,报到那天老师同学都被吓了一大跳———中文系的女孩子不都是黑发飘飘白衣长裙吗?可这罗小蓁,咋吼吼,七个耳洞,栗色爆炸头,破烂仔裤搭皱巴的露肩上衣…… 可罗小蓁不在乎,以她的天赋搞定中文系不在话下。更重要的是,她终于可以摆脱隔壁的讨厌鬼了!没错,罗小蓁不喜欢纪小琛,三岁起就不喜欢!罗小蓁一直都觉得自己被无良的父母欺骗了,说什么可爱粉嫩的小弟弟,明明就是只会哭和睡的肉团,整日在地上爬来爬去,阿米巴原虫一样的单细胞生物!可天才儿童罗小蓁却被迫照顾这只不晓得花多少年才能进化成板凳狗的低等物种!剥夺他人玩乐时间且毫无自觉的麻瓜是最可耻的,罗小蓁决定替天行道,顺带为自己谋取些许福利。
 
     巧克力被吃完了———那一定是纪小琛干的;
 
     为什么裙子这么脏———阿琛要去沙子堆玩我只好陪他;
 
     今天怎么没有按时回家———哎呀,我是为了给小琛准备生日礼物……
 
     罗小蓁本以为这种可怕的生活会在自己上学后有所改进,可两年后同样场景再度上演,罗小蓁牵着纪小琛的手微笑着向两家父母告别并保证说:“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他的。”
 
     罗小蓁觉得自己是天下最最倒霉的女生,青春年华凭空多了一只体重身高逐年增加的拖油瓶。全校同学都知道一年级三班的纪小琛是罗小蓁的弟弟,甚至上课到一半也会有低年级老师跑来说:罗小蓁,你弟弟身体不舒服快去通知家长吧…… 什么跟什么呀。
 
     长大后的纪小琛更是可恶可恨,罗小蓁本以为在她的教导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一定和自己一样聪明伶俐、活泼大方,可纪小琛居然变成沉默寡言、冷静自制,连夏天都乖乖穿校服的可怕生物!罗小蓁想破头也不明白。 没有了纪小琛这只阿米巴原虫,罗小蓁的大学生活真是春风得意,如鱼得水。从学生会到记者团,从校乐队到广播台,从篮球协会到网络部,一切都仿若她那条埃及彩绘披肩般绚烂多彩。
 
     可大二结束时好日子也到头了,再怎么心不甘情不愿,罗小蓁也只能摆出招牌笑脸,咬牙切齿地向两家家长做出人生第三次保证:“我一定会,会好好照顾小琛的!”

 
3

 
     大一新人纪小琛报名前就被罗小蓁叫去耳提面命:你我二人,自今日起,绝不能在校内有任何牵连!不过天不遂人愿一直是这个世界的基本法则。
 
     新生参观校园时罗小蓁正在游泳池边热身。纤细的四肢和腰身虽然略显单薄,却并不妨碍她连续两年拿下本市高校女子400米蝶泳的冠军奖牌。结束了最后一组扩胸运动,调整呼吸准备入水时,瞥到纪小琛和同学们结队走来,他右边的小妹妹乖巧可爱,苹果面孔浑圆双眼,笑容更是明媚讨喜。罗小蓁看看,点点头,又看看,再点点头,不自觉摆出了个高难度pose,一个没站稳就头下脚上地跌进身后那一片水波中。
 
     醒来后罗小蓁发现自己躺在医务室狭小的床铺上,迷迷糊糊,一转身看到床边的纪小琛,哗啦啦记忆瞬间回笼,来不及多想先气势汹汹地发飙了:
 
     “靠,搞什么鬼,坐在这里吓人!?”
 
     “罗小蓁同学,首先你该感谢我把你从水里救上来,”纪小琛面无表情接着说,“其次,你该好好反省为什么四岁就会游泳的人能在浅水区溺水!”
 
     罗小蓁惨叫,隐约间觉得纪小琛和以前有点不同了,这两年来只在周末偶尔见过这个阿米巴原虫,现在居然跟自己交锋了。罗小蓁懒得多想,换个姿势干脆睡了过去。 纪小琛看着和枕头滚成一团的罗小蓁,叹口气带上门出去了。从此,纪小琛以“救过罗小蓁和是她关系很好的学弟”身份,成为那一届名气最大的新生。

 
4

 
     元旦汇演可是上半学期末的重头戏,罗小蓁决定公演话剧《雷雨》。
 
     罗小蓁号令天下,谁敢不从?三天内舞美、灯光、后勤———到位,体育组出借体育馆充当排演场地,校乐团制作全剧音效。选角也是头等大事,宣传部抢眼海报从宿舍区一路贴到教学楼,报名的人多到挤破头。得意洋洋的罗小蓁站在椅子上做出一副睥睨众生样,只有纪小琛知道她在想什么:上月新买的旗袍终于能派上用场了!没错,罗小蓁才不演可怜兮兮的鲁四凤,她可是美丽高贵的繁漪,一个转身就……带走数也数不清的云彩。
 
     人算不如天算,纵使罗小蓁再怎么抗议反对,纪小琛还是当仁不让地成为周萍的扮演者。这次的大导可是新闻社的一把手沈小晨学姐:“想想看,周萍怎么说也得比繁漪高吧?可你呢,174再踩上高跟鞋,除了阿琛小学弟,谁跟你能配得了戏?” 公演时罗小蓁手拿月白绢扇,身着黑底银边丝绒旗袍,微施粉,点绛唇,施施然走向台前。每句台词都吐得婉转凄离,惊心动魄。纪小琛披麻布长衫英俊逼人,把周家大少的懦弱无能活生生演绎成隐忍无奈的有情郎,倾倒无数女生。
 
 
     《雷雨》当仁不让地成为最受欢迎节目,几位主演统统收花签名到手软。落幕后一行人欣欣然把酒庆祝,“一杯倒”罗小蓁几口小酒下去就眼神迷离,半靠在纪小琛身上笑成一朵喇叭花。 沈学姐见状笑得眉弯眼弯,口气却正经无比:“小琛要送阿蓁回家哦。”纪小琛点头。学姐又叹气:“人家就快毕业了,无论如何也等不到你们这对碧人交往嘛。呜呜呜,伤心ING……”
 
     于是满座哗然,全体目光刷刷刷齐射到一个方向,纪小琛顿觉大脑缺氧。沈学姐再接再厉,瞬间大侃了一通“罗小蓁和纪小琛的爱情事迹”,从名副其实的门当户对说起,以游泳池英雄救美为结,细节之详尽,想像之夸张,令当事人瞠目结舌。
 
     散场时大家一一拍了拍纪小琛的肩膀,一副“罗小蓁和世界和平就交给你”的神情,纪小琛只好认命地先叫车,至于罗小蓁醒来后会怎么样,纪小琛缩缩脖子,决定这么晚了还是不要想太可怕的事情为好……

 
5

 
     时间向后推移半年,六月盛夏,星期日下午,38℃,天气晴。 罗小蓁在镜前打量自己的新造型:白色短袖衬衫,方格及膝裙,顺直的黑发修着学院气十足的刘海。“这样真没问题吧?”罗小蓁狐疑地想,觉得自己很是陌生。可沈学姐的忠告言犹在耳:“喜欢一个人,就要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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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世纪最乌龙的恋爱故事,现在才刚刚开始。
 
 
 
附歌:元若蓝《爱乘以无限大》
 
哈哈。汪洋同学,这个不是我推荐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19 23:35:14编辑过]


有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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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悦悦。。。你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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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发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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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6《雏菊之恋》
 
      五岁时,和母亲逛街失散,站在街边哇哇大哭。一个小男孩忽然跑过来将一朵雏菊塞进我手里,他对我羞涩一笑,一语不发又跑开了。当母亲焦急万分地找到我时,却见我安静地坐在街边石凳上,正出神地打量着手里的那朵花。
 
  我是在十七岁一天夜里,突然想起五岁那年在街边经历的事。在同一个年龄的少女们开始钟情于玫瑰的时候,我却独独迷恋上了那并不起眼的雏菊。
 
  每当走过街角那家花店,看见那迷人的金黄色,心里会升起阵阵暖意。也就是从那年开始,我常常做一个相同的梦:一个高大的男孩,捧着一大束雏菊牵着我的手,笑着跑着……男孩的样子,我从未在梦里看清过,但这个梦几年来却时断时续缠绕着我,直到我的生命里出现了舒展。
 
  那时候,我已经是大四的学生了,在电视台实习。面对即将结束的大学生活,我有些失落,自己居然没有经历过一场像样的爱情。
 
  那年三月,我接到电视台制片人打来的电话,说要去南昌拍一个专题片,请我同去。但是组里摄像临时病了,他问我能否在学校的摄影系找一个学生替补。于是,就这样认识了舒展,这一年我二十二岁。
 
  第二天黄昏,我收拾好行装,背了一个很大的旅行包去男生楼找舒展。走在校园里,心里有些激动。和一个不怎么熟悉的男生一起去拍外景,还是头一回。正这样想着,男生楼口浮现出舒展那高大的身影和清俊的脸,一套牛仔衣、一个小包。看见我,他微微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那一瞬间,我的心怦然一动。
 
  地铁车厢里,人十分拥挤。舒展个高,一只手拽着拉环,一只手轻轻扶着我。我在地铁车厢拥挤的人流中晃晃悠悠。舒展的手随意地扶着我的后背,轻柔当中却有一种可靠的安全感。我想起五岁那年那个男孩用一朵雏菊带给我的镇定与抚慰。抬头深深看了一眼舒展,他的眼睛盯着车窗外,表情淡淡的。
  
      坐火车天亮时到南昌。外景地在南昌几十公里以外的一个小镇。安定后,剧组忙碌起来。我和舒展是组里唯一的两个实习生,年龄相近,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是安排我们一起工作。
 
  来到小镇的第五天,我们终于有了一下午的闲暇。小镇的后面有一片山坡,南方的三月,山坡上开满了野花。我和舒展慢慢沿着山坡走,心里非常的纯净。
 
  舒展说要给我拍几张照片,便拿出相机寻找拍摄角度。他摆弄了一会儿,笑着说,你大概适合做模特呢。我刚摆好一个造型,舒展却突然停了下来,说等一下,好像还少点什么,没等我做出反应,就自顾自跑开了。我站在那里有点莫名其妙。南方三月的风,不像北京,吹在脸上湿漉漉的。
 
  当舒展的声音顺着风向这边传过来时,我一眼看见了站在山坡上的他手里捧着的那束金黄色的野菊花。他挥舞着向我奔跑过来。高大的身影和我梦中的幻影越来越靠近,最后重合到了一起……
 
  那年春天开满野花的山坡上,舒展手中扬起动人的金黄色,在午后的阳光中迎风奔向自己的样子,多年之后的夜里,不止一次地出现在我的梦中。
 
  从江西小镇拍完外景回来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的事了。一连几天,我都在奔忙。一边写毕业论文,一边奔波在电视台和学校之间。偶尔想起舒展在山坡上挥动着雏菊向自己奔跑过来的样子,我便怅然若失。
 
  电视台领导对我的印象颇好,已经允诺我只要学位一拿到,来报到就是了。能够留在北京,是我的一个梦。我喜欢北京,然而,不知为什么,对于留在北京已成定局,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
 
  自从回来之后,舒展一直都没来找过我,我有些失望。常常站在宿舍楼里,透过五楼走廊里的那扇窗,向对面的男生楼望过去,偶尔能看到舒展夹着书从宿舍楼里走出来。一看到他那结实的身影出现在视线里,我的心里就会升起阵阵暖意。好几次,想去找他,总是迈不开步子。
 
  时间就这样滑到了四月。北京的四月,空气中还流动着微凉的风。一天,我从图书馆查完资料往宿舍走去,远远看见舒展正从女生宿舍门口走出来,低着头,两手插在口袋里。我们几乎同时看到对方。舒展说,我找过你好几次了,你都不在。我有些意外,是吗?
 
      我和舒展沿着校园里的小路走了起来。阳光透过那些树,洒满了每一个角落,四月的校园,到处弥漫着淡淡的花香。在这个离愁季节,毕业生们在忙着分手,忙着找工作。聊起各自班上的这些事,我和舒展都感慨万千。
 
  你有什么打算?舒展问。打算留在北京,这段时间一边忙着写论文,一边就为这事忙呢!我并没有把留京已成定局的事告诉舒展,只是说还在努力。其实,我完全可以把事实告诉舒展,可我没有说,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奇怪。舒展轻轻哦了一声,然后随口附和着说,是呀,能留北京真是不错,发展潜力无限。我偷偷看了他一眼,感觉他这一番话说得并不怎么由衷。
 
  接着舒展又说,我可是要回故乡,我们家就我一个孩子,我爸去世得又早,我可不能离我妈太远,再说,桂林也不错,桂林山水甲天下嘛!舒展的话音未落,就自嘲地笑了起来。我突然有些难过,欲言又止。
 
  这之后,我依然喜欢站在五楼窗口,似乎已习惯了用这种方式看见舒展的身影出现在自己的视线中。同在一个校园里读了四年书,却从未相遇。一旦相遇,就常常相遇。我感慨人和人之间的缘分。
 
  天气渐渐热了起来,五月周末一个夜晚,我回到宿舍,宿舍里一个人也没有,突然腾起的孤独感使我涌起一种想看电影的冲动。到电影院时,电影已经开始了。我选了一个很靠后的座位,坐了下来。
 
  也不知道是什么片名,画面一幕幕掠过眼前。然而,我仿佛只看见在金黄的山坡上,舒展捧着一大束雏菊在风中挥动的样子。我寂寞地坐在角落里,觉得自己像一只没有翅膀的鸟。
 
  这时,有人拍我的肩,回头,居然是舒展,舒展在昏暗的光中对着自己微笑。我有些尴尬,无语。舒展坐到我的旁边。我问他最近在忙什么?瞎忙,我羡慕你还可以为留京的事奔波,而我的生活早就被安排好了,连一点选择的余地都没有。舒展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随意,然后自顾自笑起来。我无语,两人皆无话,把目光转向银幕。
 
  电影里的男女主角正在黄昏的湖边散步。明天我就要走了,女主角说。为什么?不为什么。我不是为你而来到这里,你也不是为了我而来到这里。我们无非是碰巧在这里相遇了而已,不是吗?我们还有各自的生活。当然,尽管如此,我愿意保留回忆,像保留一瓶香水一样,随时打开……银幕旁两个巨大的音响中传出男主角深深的叹息。
 
  眼泪不是时候地从我的眼睛里滑落下来。舒展把手帕递过来,声音从黑暗中传来,这是电影,情节是导演安排好的。他是笑着说的,声音却有一些伤感。
 
      校园中,离别的气息越来越浓。常常看见有人扛着大包小包,在舍友们的拥护下,光荣地离开校园。
 
  最后一次见到舒展是六月下旬的一个午后,我刚从电视台回到学校。经过校园里那一排公用电话亭,看见舒展正在那里打电话。他一只手拿着听筒,一只手示意让我过去。
 
  我站在他面前时,他已轻轻挂上了电话。我们面对面站着,好一会儿,舒展才轻轻说,我要走了。我下意识地接过一句,噢……,那……再见。舒展的脸上浮起一抹笑意,开始非常认真地盯着我,仿佛要看到我的心里。
 
  我有些慌乱,舒展重复了一遍,我要走了,晚上七点的火车。要我送你吗?不用送了,我们宿舍的哥们儿会送我到车站的。好像挺突然的,我低语。
 
  也没什么突然的,我算是走得晚的了,舒展随意说着这些话。语气又低了下去,如果要走,迟早也是要走的,不是吗?舒展面向我。记得吗?同校四年,我们的相遇好像还是最近的事。他把我送到宿舍门口时,我又说了一遍,真的不用我送?舒展停顿了一下说,真的不用送。那……保重吧!你也是。
 
  转过头去,我泪如雨下。
 
  黄昏时,我一动不动站在五楼窗口。空气中有一丝微凉的风。宿舍门没有关,风从身后吹过来。我的心里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寂寞。
 
  天色暗了下来,舒展背了一个大包,远远地出现在我的视线所及之处。身边的人也拿着几个小包,一边走,一边拍着彼此的肩膀,在说着什么。我以为舒展会回头向这里看一眼的,直到舒展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我都没有看见舒展回过头来。黑暗中,顺着风,好像传来撕心裂肺的歌声:走了一步/眼泪掉下来/再会吧/我的心上人……
 
  舒展离开以后,对我来说,这以后的时光便像水一样流去了。
 
 
 
  五年以后。
 
 
    六月的一个炎热下午,我午睡刚刚起来,在信箱里拿报纸时,看见一封信。这封信大概辗转了很多地方,已经有一些破损,是舒展写来的。
 
  一张已经泛黄的北京至南昌的卧铺票根静静躺在信封里,票根上粘附着一朵早已风干了水分的雏菊。一张很薄的信纸上,洒满了舒展的笔迹。信的末尾写着:……在岁月里静静走过,以为已经忘记,而昔日,我终于沉默地看着它渐渐隐没的昔日,原来从没有真正消逝,仍然鲜活一如你……
 
  拿着舒展这封信,我的心闪过瞬间的恍惚。身后的摇椅里,传来刚刚满月的女儿的哭声。我下意识转过身向摇椅跑过去。信滑落到地上,那朵风干了的雏菊安静地飘出了窗外。
 
  我抱起眼前这个幼小的生命,轻抚着孩子,唱起一首柔柔的歌。
 
  午后的阳光,照在了布满雏菊图案的窗帘上,整个房间都充满了醉人的金黄色……
 
 
附歌:《友情卡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26 23:29: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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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悦悦 我看见你在了。。你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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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小学二年级] 帖子:527 积分:628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8/8/6 14:06:28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7/26 23:30:48 [只看该作者]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睡觉觉去啦。。。


有了你

生命完整的刚好

            ------麦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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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色色爱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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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梦想去上学] 帖子:39 积分:93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9/3/22 14:40:52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8/1 23:09:15 [只看该作者]


我也传一个吧!
冷却咖啡里的泪 叮呤!   门上的铃当响了起来,一个年约三十岁,穿著笔挺西服的男人,走进了这家飘散着浓浓咖啡香的小小咖啡厅。   “午安!欢迎光临!”年轻的老板娘亲切地招呼着。      男人一面客气地微微点了点头,一面走到吧台前的位子坐了下来。开口对老板说:”麻烦给我一杯摩卡,谢谢。”   “好的,请稍候。”老板娘微笑着说。   接着便开始熟练地磨碎咖啡豆,煮起咖啡来。   男人一直带着笑容看着老板娘煮咖啡的动作,似乎对这样的景像感到相当喜欢。过了没多久,老板娘便将一杯香醇的咖啡端到男人的面前。   “请慢用!!””谢谢。”男人将杯子拿到嘴边,浅浅地尝了一口。   “第一次来吗??”老板娘问。   “是啊!!”男人答。   “觉得我们这家店怎么样?”   “很不错!气氛很好!”   “我自己也是很喜欢,所以虽然生意不好,我和我先生却还是舍不得把它关掉。”   “嗯……”男人好似有所同感地点了点头,又喝了一口咖啡。   两人沉默了一会,使得空荡的店里只剩下悠扬爵士音乐。这时男人忽然开了口,打破了这短暂的宁静。   “呃……不好意思,可以请教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呢?”老板娘好奇地问。   “嗯……这……这该怎么说好呢?”男人抓着头,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你可以先听我说个故事吗?”老板娘点了点头,示意男人继续说下去。   “我以前有个很要好的女朋友,已经到了要论及婚嫁的地步。我和她之间的感情发展得相当平凡,并不是什么经过大风大浪、轰轰烈烈般的爱情。但我想从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仿佛有一股魔力,有一个声音,在推动着我,在告诉着我,就是她了!!她就是我一直期待着的女孩。   更令我高兴的是她也响应了我的示爱,接受了我。这一切的顺利让我整个人陶醉于幸福的喜悦之中,只不过……”   “只不过!!发生了什么事了吗??”老板娘打断了男人的话。   “嗯……”男人脸色沈了下来,略微停顿了一下后,又继续开口说下去。”只不过我忘了幸福的背后,往往藏匿着最可怕的恶魔。就在我们订婚前一个月的一个晚上,她……她却遭到歹徒的强暴……”   “啊!!”老板娘惊讶地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都怪我!要是我那天坚持送她回去就好了!!”男人用力地捶打着桌面,使得杯子中的咖啡因剧烈的震动而洒了出来。   “你要我问的该不会就是这个吧!”老板娘一面擦拭着洒出来的咖啡一面说。   “不!不是的!我对她的感情不会因为这样而有所动摇,我决定仍旧如期订婚,可惜就在我们订婚的那一天,她……上吊自杀了”男人说话的语调十分地平静,但从他的表情上看得出,当时的他是多么的难过与震惊。   “自杀!那她有没有怎么样?”老板娘睁大了眼睛,紧张的看着男人。   “幸运的是我们发现得早,送到医院时还有气,只是脑部因为长时间缺氧,而呈现昏迷状态,甚至一度有成为植物人的危险。”   “那她后来有醒过来吗?”   “有的,她醒了!”   “但……但当我得知她醒了的消息,高兴地要去看她时,却被她父母给拦在门外。”   “为什么?她父母为什么不让你去看她?”   “当她父母跪在地上求我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她失去了记忆,失去了认识我以后的记忆,医生说这是选择性失忆症,当人在遭遇极大的打击时,会逃避性的藏起一些记忆。她父母求我暂时不要再出现在他面前,他们认为让她就这样忘了之前的一切对她比较好,怕我要是去见她或许会让她回想起来,到时她可能又会陷入昏迷,甚至又跑去自杀。”   “她父母这么说也是有道理,反正只是暂时嘛!等他情绪和身体都稳定了,你就又可以见她啦!”老板娘听了男人的话后这样说着。   男人对着老板娘微微笑了笑后说:“你知道他们的暂时指的是多久吗?是十年啊!也就是这十年里我得要忍受这样没有她的日子,就算偶尔在路上碰面,也得要装作陌生人一般地和她擦肩而过。你知道这样的日子有多难熬,这样想爱却又不能爱的心情有多痛苦!!”   男人用着近乎咆哮似的声音吼着。   “虽然会很痛苦,但你还是选择了这条路吧!”老板娘用着怜悯的眼神看着男人。   老板娘的眼神让男人冷静了下来,点头说:“嗯!!而且到今天就满十年了!!”   “哦!真的吗!?那真是恭禧了,你努力撑了十年,到今天终于可以去见她了!”老板娘开心地说。   “是这样没错!但是愈到这一天,我反倒愈害怕。十年了,我的心意是没有改变,但是她呢??如果我跟她说了以前的事,她还是想不起我那怎样办??或者是她已经有男朋友,甚至于结婚了呢??”   “这就是我想教你的问题!!”男人似乎略带紧张的看着眼前年轻的女店主,静静地等待着她的答复。   “嗯……”老板娘用手托着头,脸色凝重的想着男人所提的问题。   “我想既然你这么爱那个女孩,她记不记得你其实并不重要,最多是重新开始而已,再重新追求她一次,再重新谈一次恋爱,其实也很不错吧!!而且就算有男朋友了也没关系啊!把她从他手中抢过来不就行了吗!!”   老板娘笑着说。“但是!!”她忽然将表情严肃了起来。   “但是如果她已经结婚了的话,那你就放弃吧!我们结了婚的人啊!是最痛恨有人破坏人家家庭的了!!”   “是吗!!”男人低着头冷寞地说。   “没错!!所以你可千万别做个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哦!!”   挂在门上铃铛又响了起来,走进来几个刚下课的大学生,老板娘走出吧台,忙着招呼这几位新来的客人。   “对了!!”老板娘好象忽然想到了什么,转过头来看着男人。   “你为什么会想问我这些啊!我和你不过是第一次见面而已啊!”她好奇地问。   “嗯……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那个女孩曾说过,结婚以后要和我一起开一家像这样的咖啡厅吧!!”   “哦!!原来是这样子啊!!”老板娘说。   “嗯!只是这样而已!只是这样而已!只是这样而已!只是……”男人不停地重复着同样一句话,就好象在藉此告诉自己什么似的。   爵士乐停了下来,使得整个屋子里,只剩下大学生谈笑的声音。   男人低着头偷偷地瞄着老板娘手上的结婚戒指,一滴温暖的眼泪,悄悄地滑进了那杯早已冷却的咖啡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1 23:14: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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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小没良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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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学前班小班] 帖子:168 积分:26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9/7/19 19:03:33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8/8 12:19:35 [只看该作者]

上期那个加菲的。。很强大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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