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左手无名指在2006-12-23 18:51:35的发言:
你根本没看懂我在说什么。我是说,每个国家都会理所当然的维护自己国家的象征,并为之立法,但绝不是你认为的那么封建。
封建?那么我问你何为封建?早在2005年全国政协委员庞巨丰建议制定国歌法 国歌不能当手机铃声,庞巨丰等委员说,《国歌法》应该规定,不能让国歌出现在手机等商业产品的铃声当中,更不能篡改国歌歌词!
你根本就在岔开我的问题。我可以反问你,如果你衣服上印着周杰伦,你是不是跟他台湾本人联络过了才被授权的?
我根本就没有岔开你的话题,你不是问我是不是对我的侮辱,试问你和周杰伦的地位一样吗?在问如果把你的肖像和声音被万人印在衣服上和当做铃声是不是要经过你的同意?还问,那周杰伦的歌是不是他的声音,如果不经过他的同意就当作各式各样的铃音甚至被改的面目全非,他是否感觉是对他的侮辱呢?
更不用说本身无害的作为手机铃声 要问这句话的是我,我国哪部法律规定,国歌不能作为手机铃了?
试问手机铃声是什么?本人只知手机铃声包括:本机电话振动铃声和手机彩铃。试问手机彩铃是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以国歌的原曲原词做为彩铃是否有损国歌的尊严!把国歌制作成手机铃声用作商业用途,除了对国歌缺乏必要的尊重外,最为主要的是商家们在进行商业活动时,连最起码的商业道德都不要了。他们在运作市场时,把代表一个国家最为神圣的国歌作为手机铃声来让那些对国歌不尊重的人任意下载,使国歌成了那些任意下载者手中的玩物,无论在什么场合都被任意的播出,无论在什么环保内都被随便的放送。正是商家为了几个蝇头小利,为了每天几千人下载所取得费用,使下载国歌的服务泛滥起来。成为一个置国家利益、民族尊严不顾的唯利是图的奸商。从这一点看,把国歌开发成任人下载的手机铃声的商业行为反映出网络运营商只要能够吸引人们眼球的事情,只要有利可图,那怕危害到国家形象的事情也敢为,着实让人汗颜。 而一在为用国歌做铃声是正确的观点开脱的人是否爱国?另人费解!
少唱高调了小姑娘,你真知道我大中华民族的民风习俗是什么么?在红色教育下成长的你们,既没经历文革,也不知道“八九”,你所知道的不过是党让你知道的而已,仅此而已。
第一请你不要叫我小姑娘!
中国地大物博民族众多所以民俗民风也颇为广泛,就算我只知其一,只知其表,那就请您为我在免费上一课,会记得感激的!我们只成长在红色教育下,那就请您在为我们这些成长在红色教育想的青年人免费上一课讲解下您所经历的文革和您所知道的“八九”!我们这些成长在红色教育下的青年人是只知道党让我们知道的,难不成您连党不让知道的都知道?难道您在国家机密局或是情报局工作?那就请您为我们这些成长在红色教育下的青年人讲解下当所不让我们知道的历史和民风民俗!
没有谁是拿国歌来娱乐的。就算是拿它作手机铃的人,我有理由相信他们是出于爱国之心、民族之情,而绝不是娱乐。每个国家的人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不同的,但他们的民族自豪感是相同的。
国歌是一个国家的象征,每个公民都有尊重和爱护国歌的义务。 把国歌设为手机铃声显然是不合适。国歌的使用都是在正式场合才能播放,如果将其视为一种个性来看待,显然是缺乏必要常识的表现,如果将其视为好玩来把玩,显然就是无知的表现了。一个公民如果对自己国家的国歌都不能深知其意义,从内心深处体会到国歌对自己意味着什么,甚至于把国歌当作儿戏来对待的话,那么这样的人就是缺乏国家意识,缺乏民族意识,说到底就是缺乏责任意识。从这一点看,把国歌用作手机铃声行为其实反映出今天在人们的政治生活中,许多需要重审的公民意识哪些需要格守,哪些是不能跨越的内容正从人们潜意识中被淡化了、被忽视了,最终才会出现把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整体形象的国歌当成儿戏,不引以为耻却以好玩!!令人心寒,如果经历过文革知道“八九”的人也这样儿戏国歌,难到就不感觉耻辱吗?
多数人赞成的东西就是正确的么?这种观念是谁告诉你的?能有一半的明白人,民族的历史早就改写了。
没谁告诉我,但我知道民心所向,如果一个国家很多人都赞成反对国歌当铃声是错的话,我可按这个国家离引起民愤就近在咫尺了!如果去调查一个经历过文革知道“八九”的人他会同意用国歌做手机铃声吗?
由此可见,尽快地完美法律法规是保证国歌不被人为践踏的根本,尽快提高人们对国歌真实内涵理解是保证国歌不被当作儿戏的关键,而对那些唯利是图的商家进行严厉的处罚是保证国歌不被当作商机随意开发的要害。我们应于国歌随意被人当作商机、当作玩物来任意践踏感到义愤填膺而不是极力为之辩护!
封建?那么我问你何为封建?早在2005年全国政协委员庞巨丰建议制定国歌法 国歌不能当手机铃声,庞巨丰等委员说,《国歌法》应该规定,不能让国歌出现在手机等商业产品的铃声当中,更不能篡改国歌歌词!
封建,现在社会将其意义引申为思想保守、冥顽不灵,不肯接受新的思想,称其顽固也不为过。
1、就我国现阶段国情来看,政协的真正分量就没必要评价了。单看一下“政协委员庞巨丰”,从网上搜索一下就不难发现,庞老先生并不是法律专业的从业人员。一个非法律研究工作者,对法律提出的意见,本身就应该采取保留接受的态度。而您貌似却奉为圣旨,还专门搜出来与我对质,难为你了。
2、再来看庞老先生的建议:“不能让国歌出现在手机等商业产品的铃声当中,……”还是请您注意,请仔细理解“手机等商业产品的铃声当中”这句话吧。目前来说,刚出厂的手机中没有哪部是用“国歌”作为手机铃的。而用户后期将国歌用作手机铃的行为,仅仅是个人行为,并不含有任何商业行为的特点。
我根本就没有岔开你的话题,
我可是逐字逐句的跟你辩论,如果您想表明自己没有岔开话题的意图和行为,那么最好是同样跟我对质。如果像你这篇回帖一样挑三拣四、妄图找到根软肋攻击我的观点,我劝您还是边上歇着吧,别让观众们看笑话了。
你不是问我是不是对我的侮辱,试问你和周杰伦的地位一样吗?
“人生来平等”,据说,这是美国宪法的第一句话,当然,我只是听说,没有考证。但是,不管实际情况如何,我国的法律也是有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字样。在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上,我不认为周董和我有任何区别。怎么着,周杰伦是人,你就不人了?自卑的可笑。
如果你想表达的是公众人物与非公众人物的区别,拜托您还是表述严谨一点,毕竟,你是在辩论,请严肃地对待这件事情吧。
在问如果把你的肖像和声音被万人印在衣服上和当做铃声是不是要经过你的同意?
在给你回的上一帖中,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没想到您的理解能力如此有限,或是您不愿去面对对你不利的事实?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中,如果你所要告的使用你肖像或者其它特征的人,既没有商业行为,也没有侮辱的行为,你的禁止主张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再来看你的想法,根本就是矛盾的。一个完全不认识你的人,会没有任何原因把你的肖像印在衣服上?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喜欢你,甚至崇拜你。现在的网络论坛中的个人签名,有很多人喜欢用不认识的网络美女,恰好说明了这个问题。
不要举例什么喜欢恶搞的人,为了讽刺芙蓉姐姐,会用她的照片作头像、签名。毕竟网络不是现实生活,如果你发现现实生活中有人在衣服上印着芙蓉姐姐,这绝对算是社会头条新闻了。
来回答你的问题,如果一个人处于仰慕我的角度,把我的照片影印在他的衣服上,或喜欢我的声音作为手机铃。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我很乐意。
还问,那周杰伦的歌是不是他的声音,如果不经过他的同意就当作各式各样的铃音甚至被改的面目全非,他是否感觉是对他的侮辱呢?
早就说过前提了,不得恶意修改,你的这番话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正常的歌声作为手机铃声,不涉及商业利益构成侵权,他不乐意也没脾气。不然用其歌声做铃的他那些粉丝,你挨个告去吧。
试问手机铃声是什么?本人只知手机铃声包括:本机电话振动铃声和手机彩铃。试问手机彩铃是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以国歌的原曲原词做为彩铃是否有损国歌的尊严!把国歌制作成手机铃声用作商业用途,除了对国歌缺乏必要的尊重外,最为主要的是商家们在进行商业活动时,连最起码的商业道德都不要了。他们在运作市场时,把代表一个国家最为神圣的国歌作为手机铃声来让那些对国歌不尊重的人任意下载,使国歌成了那些任意下载者手中的玩物,无论在什么场合都被任意的播出,无论在什么环保内都被随便的放送。正是商家为了几个蝇头小利,为了每天几千人下载所取得费用,使下载国歌的服务泛滥起来。成为一个置国家利益、民族尊严不顾的唯利是图的奸商。从这一点看,把国歌开发成任人下载的手机铃声的商业行为反映出网络运营商只要能够吸引人们眼球的事情,只要有利可图,那怕危害到国家形象的事情也敢为,着实让人汗颜。
你打了这么多字,着实辛苦。不过可惜,我根本没必要辩驳你这些话。我从一开始就是站在“不涉及商业行为”的观点上表述我的意见的。我只是表述这些爱国者的思想,解释他们的行为,没兴趣为商业公司作辩护。
而一在为用国歌做铃声是正确的观点开脱的人是否爱国?另人费解!
我认为我上一帖和这一帖的内容,对于这些爱国者的心态已经表述得很清楚了,如果你还不明白,无非是你不愿明白,或者就是你理解能力问题。
顺便问你一句,有人会为了嘲弄日本,用日本国歌“君之代”作手机铃么?或用日本国旗做手机背景?如果有,劳烦您举例,我很有兴趣鉴定一下这种人的人格底线是什么。或是你想当然得认为,一个日本右翼分子,为了表示对我大中华的大不敬,会使用中国国歌作为手机铃?你难道不觉得这种幼稚的想法很愚蠢?
第一请你不要叫我小姑娘!
尊重您的意见,这次回帖对你的称谓,不知是否满意?
中国地大物博民族众多所以民俗民风也颇为广泛,就算我只知其一,只知其表,那就请您为我在免费上一课,会记得感激的!
“但国家毕竟和我们的国情和民族习俗不同,在你所说的那些国家所能接受的,那些民族所能接受的在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就不一定能接受”
这是你的原话,我是针对你的这句话做出的反问。我不知道您是站在什么角度去说这话的?您真的以为您能代表中华民族?还是您就代表了十三亿中华儿女的意志?别高论什么接受得了接受不了了,事实上我们辩论的就是一种社会情况,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就是发生在国人身上的事情。
我们只成长在红色教育下,那就请您在为我们这些成长在红色教育想的青年人免费上一课讲解下您所经历的文革和您所知道的“八九”!我们这些成长在红色教育下的青年人是只知道党让我们知道的,难不成您连党不让知道的都知道?难道您在国家机密局或是情报局工作?那就请您为我们这些成长在红色教育下的青年人讲解下当所不让我们知道的历史和民风民俗!
提出此种愚蠢的问题的人,除了表明他是个涉世不深的小朋友之外,什么都说明不了。值得褒奖的是,你的那份民族自尊心和那份爱国热忱,在后辈中也算是不多见的了。所以,我只告诉你一句话,并希望你用心去体会它:“
历史,是为那些控制它们的人服务的。而真相,则流淌在那些去发掘它们的人的血液中。”
至于中华的民风民俗,我真的是不愿意再多说什么。看看韩国抢注的中国传统节日,看看有人提出中医是伪科学,看看有人提出乱交换妻是合理合法的……您认为,我们的民风民俗还剩下些什么?就说我们的农历节气节日,现在的年轻一辈能记住几个?这还是我们正在经历的,那些已经被人们所遗忘的,您敢保证、您又知道,那是多少?!仅仅是经过10年文化大革命的洗涤,你还认为我们现在口口声声所说的“传统”,真的是正统的传统吗?多想想吧,年轻人。至于“八九”,我是不敢在公共场合乱说的,您上学上了这么久,就不对江总书记的前任好奇么?去查查资料吧孩子,如果你查得到。
国歌是一个国家的象征,每个公民都有尊重和爱护国歌的义务。 把国歌设为手机铃声显然是不合适。国歌的使用都是在正式场合才能播放,如果将其视为一种个性来看待,显然是缺乏必要常识的表现,如果将其视为好玩来把玩,显然就是无知的表现了。一个公民如果对自己国家的国歌都不能深知其意义,从内心深处体会到国歌对自己意味着什么,甚至于把国歌当作儿戏来对待的话,那么这样的人就是缺乏国家意识,缺乏民族意识,说到底就是缺乏责任意识。从这一点看,把国歌用作手机铃声行为其实反映出今天在人们的政治生活中,许多需要重审的公民意识哪些需要格守,哪些是不能跨越的内容正从人们潜意识中被淡化了、被忽视了,最终才会出现把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整体形象的国歌当成儿戏,不引以为耻却以好玩!!令人心寒,如果经历过文革知道“八九”的人也这样儿戏国歌,难到就不感觉耻辱吗?
把国歌设为手机铃是儿戏,仅仅是你个人的观点,你也正是为了证明这个观点才跟我辩论的,这段怎么又把自己的论点作为论据来使用了?那我是不是可以以“用国歌做手机铃,是一种爱国心理的体现”为主导,写一段话来驳斥你?拜托,别激动,思路清晰一点。我看好你哟。
没谁告诉我,但我知道民心所向,如果一个国家很多人都赞成反对国歌当铃声是错的话,我可按这个国家离引起民愤就近在咫尺了!如果去调查一个经历过文革知道“八九”的人他会同意用国歌做手机铃声吗?
使用国歌做手机铃,你并不能证明这是对国家的侮辱和不尊重,您又凭什么理直气壮的认为,民意是在你那边的?话说回来,我很好的表述了这是一种爱国心态的表现,并且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我是不是应该借“人民”这么个大头衔,来压压你呢?理屈的表现。
由此可见,尽快地完美法律法规是保证国歌不被人为践踏的根本,尽快提高人们对国歌真实内涵理解是保证国歌不被当作儿戏的关键,而对那些唯利是图的商家进行严厉的处罚是保证国歌不被当作商机随意开发的要害。我们应于国歌随意被人当作商机、当作玩物来任意践踏感到义愤填膺而不是极力为之辩护!
这句我很是赞同,不过可惜,跟你的“用国歌做手机铃,是对国家和国歌的侮辱”的观点,没有任何干系。呵呵,真的是,很遗憾。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24 1:01:3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