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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天我来贴原版的《咖啡与水》


我想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能够心甘情愿,有些事情一直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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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以前的一些文章 我收集了一些 有时间一起贴上


我想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能够心甘情愿,有些事情一直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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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忘带《咖啡与水》了 先贴这个吧 2005年第十八期 女朋友是创可贴 我的朋友极少,少到只有小小一个,我检讨了一下自己,可能是因为懒,朋友这东西又费神又费时,有一个就行了,再说女人之间能互不相厌的本来就少,我就不奢求了,这样一来,小小就成了我又老又少的朋友。 现在她在沈阳,我在北京,够不着望不见的。更别说一起吃喝玩乐了,我们极少打电话,不约而同,一打电话就是出问题了。 还是在沈阳,一次她半夜打来电话,说在马路牙子上坐着呢,问我想不想去看看她。我去了,在一家医院门口,她抱着我哭,说有个女孩为了齐松自杀,正在抢救。齐松是小小的男朋友,他在医院里边,她在外边等他。她低着头哭,抽抽搭搭地把事情说完了,就好了不少。 我拍拍她,说我陪你等,别哭了,没有梨花带雨这一说,女人哭起来一点也不好看,看你把星星都给哭没了。吓倒了花花草草也不好。她就赖在我胳膊上不肯抬头。后来说起这事我就让她赔衣服,上面都是她的鼻涕眼泪。 我也半夜打电话骚扰过她。彼时我陷入困境。没有人知道。小小也不知道,我从来没和她说起。一个伤心的人,在睡不着的夜里很容易生出绝望。我一个人坐着,哭都哭不出来,我想我需要一个出口,否则会疯掉,于是打电话给她。听到她声音的刹那我泪如泉涌,无法抑制,她不说话,等着我渐渐平息下来,然后问:“要我过去吗?”我说:“不要。”“那我明天去看你。”放下电话,我觉得自己软弱极了,连伤心下去的勇气也没有,还好这个世界上有肯倾听我哭泣的人。 我不信有什么永恒的情感,不是对世界灰心,而是自己就没有信心做到。时间啊,空间啊,人啊,都是会变的,听见我说这话,小小晃着手里的可乐杯,白我一眼:“随便你啦,我又不是你男朋友。我们俩都是女的。顶多算狐朋,互相看着顺眼而已,又没想天长地久。重色轻友?我也会啊。”这也是从前的事,那时我们经常找借口混到一起浪费掉一个下午,吃东西、美容、逛街、发呆,天擦黑前像完成任务一样,心满意足地各自回家。 我们一致认为,女朋友没有男朋友重要,女朋友是创可贴,缓解一下伤情,暂时起点作用还成,解决不了大问题。男朋友才是解药,所以一定要重色轻友,不能稀时糊涂把感情资源浪费了。不过女朋友这东西常预备着也好,心里安稳,我们互为创可贴,别到了想用的时候找不到。 去年冬天,告诉小小我要离开沈阳到北京,她笑嘻嘻地说好啊,早就知道你这人靠不住,走吧走吧。临走前一天,一整天她都和我在一起,帮我收拾行李,买一些零碎东西,然后我们就在一家蛋糕店里坐着,看着窗外在冷空气里瑟瑟来去的人们发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 走了就不想回来了吧!她问。 嗯,除非混不下去。 也好,沈阳真没什么好留恋的。 除了你,我说,唉,以后没人和我一起消磨时间了。 可以再找啊。 那也不如你,你用着多顺手。要不你跟我一起走吧。我气她。 是啊,我也有同感,冲这点我可能会想一下你。她笑嘻嘻地接茬儿。 出了蛋糕店,她应该向左拐,我应该走几十米后打车回家。她吸了一下鼻子,我说太冷了不用陪我了你回家吧。她不说话,低着头往前走,几十米走起来很快,到了该告别的地方,她抬起头冲我笑:“你看我多有先见之明,今天没戴隐形眼镜。”我看到泪水从她眼睛里一股一股涌出来,脸上都是。“明天我不去送你了,你又要说我哭得很难看,你好好的吧。”她一边哭一边很快转身走掉了,我看见她摘下眼镜擦泪水的背影。 一路上都怔怔的,回家后发了一条手机短信给她:马上洗脸,别忘了多涂点蛤蜊油,否则会皲裂。坐在那里看着打好的行囊,有种叫伤感的情绪汹涌而来。有些东西舍不下,却带不走。 现在QQ里常有小小的留言,比如:“胖了没有?严禁囤积脂肪!”“干嘛呢你?别以为我想你了,我的手闲着没事敲字玩。”“注意劳动保护,尽量少用创可贴”…… 这个破小小,隔了这么远还这么矜持,连说声想我了让我肉麻一下也不肯。 附歌:莫文蔚《两个女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10 15:06: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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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5/9/10 15:25:09 [显示全部帖子]

2005年第十二期 一生的功课 有一次在网上随意浏览,看到几米的一幅漫画,名字叫《露露的功课》。画面很简洁,一个女孩带着一只小鸭子在走。画的下面是几米配的稚拙的文字:“露露不会游泳,不会飞,她的鸭子也是。露露带着小鸭子,天天到池塘边看别人怎么游泳、怎么飞,”网页上的文字到这里没了,再往下翻,变成了另外的内容。当时我只是想:咦,怎么会以一个逗号结束呢?是点错了标点,还是丢掉了文字?管它哩。 可是后来,我发现自己居然忘不掉那幅漫画和那些稚拙的文字。我想,如果后面还有文字,它应该是什么呢?我试着去补充:“后来,露露和她的小鸭学会了游泳,她和它还想学飞。”不好!倒不如这样续写:“后来,露露学会了游泳,小鸭学会了飞,她和它开心极了。”还是不好!根本有违几米的风格嘛。看来,后面可能真的没有文字了。需要更正的,仅仅是那个逗号而已。 一日,我去书店为一个朋友选书,一眼就看中了精装本的《听几米唱歌》。毅然买下,想用这本“成人童话”去博取一个优秀成人的微笑。翻开书页,映入眼帘的居然是《露露的功课》!我急切地看那最下面的一行文字——噢!在“……天天到池塘边看别人怎么游泳、怎么飞”的后面,果然还有一句话,一句关键的话,一句让我读了茅塞顿开的话,一句让我今生今世都不敢忘怀的话——“日子一样很快乐”。 自己不曾拥有,就快乐地欣赏别人的拥有,不让日子沦于黯淡,不让心绪陷于灰颓,这,是我们一生都需要努力去做的功课。 附歌:小虎队《红蜻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10 15:29:0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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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5/9/11 13:40:41 [显示全部帖子]

汪洋读这故事的时候 我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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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5/9/11 14:41:36 [显示全部帖子]

2005.8.7 第六十四期 咖啡与水 水一直想知道那些能和咖啡相溶的水会有怎样的心情,怎样的快乐和忧伤。那么无缝无隙的相溶是否会有爱情的产生和存在,那些看上去质感浓郁香气扑鼻的釉瓷杯里的咖啡,那么华丽,那么让这些只能静静地呆在饮水机里的水期待。 水多么渴望有一天他也可以和某一包咖啡相遇,相融,乃至更奢侈一点的相爱,他想那一定非常甜蜜,因为他有一次看到女职员丢进垃圾桶里的咖啡袋上重重地写着,“雀巢咖啡,加糖加奶。” “嘿嘿,加了糖,又加了奶,难怪频频来冲咖啡的女职员每每叫嚷着要减肥呢。”他心里暗暗地想。 终于有一天,他在女职员又一次按下饮水机的红色按扭时,完完整整地流进了那个他窥视已久的精巧的咖啡色釉瓷杯子里。可是,他分明感到有一股苦涩流进了他的心里,他不明白。 没有快乐,没有忧伤,没有期待中的甜蜜,他紧紧地抱着那杯属于他的咖啡,加了糖又加了奶的雀巢速溶咖啡,她的心竟是苦的。 他无法去想他的咖啡经历了怎样的煎怎样的磨难以致于她的心如此地苦,那一刻,他只想紧紧抱着她,紧紧地抱着她,给她温暖,让她流出那些苦涩的泪。他不知道人们所谓的爱是怎样的感觉,只是渐渐地他感到自己的心变成了苦的,因为他在大颗大颗地吞掉咖啡的泪,他想所谓爱情就应该是这种深深的体味和呵护吧。虽然他和他的咖啡只有短暂的生命,但是他想他拥有了世界上最珍贵的一起吃苦的幸福。 在釉瓷杯子被女职员端起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到咖啡的心里有了那么一丝一丝的甜。他欣慰地拥着他的咖啡流淌下来。 有些事情是值得期待的,就像水对咖啡,就像人对爱情,可是当你发现那些是苦涩的时候,你是否能够拥有水一样的心,去体味咖啡的苦,包溶咖啡的苦,然后去享用咖啡那一丝的香甜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11 15:56: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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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7/3/19 13:24:31 [显示全部帖子]

豆豆的记号 2007年3月18日 心灵驿站 豆豆来找我,她爱听我讲些我编造的童话故事.我也希望通过和孩子们交往,获得写作上的灵感,我们算是忘年之交了.我写的童话她常是第一读者,并给我提过很多很有意思很宝贵的意见. 我要赶写一篇文章,所以现在不打算因她的到来停下手上的活儿,.但我不能怠慢这位小朋友,于是便递给她一本卡通画书. 豆豆坐下来很安静的看书.其实她还不识字,所谓看书也就是看画而已. 她把那本书看完了,然后站在我身旁,看我往电脑里敲字. 我回头看她,发现这小女孩一副欲言又欲止的样子. 我记起她挺长时间没来我家了,问她最近去了哪里. 她有几分神秘又有几分自豪的说:"我住医院去了,昨天刚回来.我在医院里认识了好几个小朋友呢.一个叫鹏鹏,还有一个叫小林......" 我问她得了什么病. 她掀开裤腿.我这才看到她的小腿和脚上有烫伤形成的伤疤.这些伤疤在她细小的腿上扭曲盘旋着,样子有些狰狞.用触目惊心这个次一点也不过分. 我惊问她是怎么回事. 她说:"是爸爸端稀饭时不小心烫的." 我又问:"是你爸爸烫的?" 这个离婚的男人现在正急吼吼的谈着对象,但也不能心不在焉至此吧?我真的很愤怒,怎么会有这样的父亲? 豆豆看出我眼里的愤怒,说:"他是不小心的.爸爸还向我道了欠呢." 想到滚烫的稀饭,我不由就倒吸了一口冷气,但我注意到这个五岁小女孩特别强调了不小心这个词.唉,这个可怜善良的孩子,她的父母是半年前离婚的,两人闹得很厉害,豆豆常到我这里来,她无心听我讲故事,她想让我给她出些主意.她最担心的是爸爸妈妈离婚了不要她,她该怎么办的问题. 太太也看到豆豆的伤疤了,她脱口到:"天哪豆豆长大以后怎么穿裙子啊!" 我瞪了太太一眼.她立即意识到自己说走了嘴.岂料豆豆毫不在意,她笑着说:"爸爸上次说我不听话就要把我扔掉,现在我的腿上有了记号,我就不怕了,妈妈可以找到我.李伯伯也要记住这个记号呀!" "豆豆我会记住."我连声答到,声音里有几分哽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19 13:25: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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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7/4/7 15:41:05 [显示全部帖子]

怎么有一部分是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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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7/4/17 13:55:57 [显示全部帖子]

2007.4.15 028期 如何忘记一个人 那一年,你失恋了。 这个城市里,每天可能有成百上千个人在遭遇失恋,但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无法说忘记就忘记。于是你在清早想床时想起他,在拥挤的电梯里想起他,在寂寞的晚餐时想起他。你甚至感觉自己无可救药了,越想忘记一个人,那个人的声音偏偏似晚钟,日日在心中回响。 那一年,见过你的人都奇怪你怎么瘦了。在朋友面前,把失恋两个字写在脸上,说着说着就哭泣,理所当然等待有人来安抚。在陌生人群里,无心东张西望,沿路风景变化未曾落入眼中。后来,你渐渐像失去水分的白菜,在集市的角落里,少人问津。 这么快,就不新鲜啦?你失恋的故事不新鲜了,最重的是你自己的新鲜外貌,在时间嘀嗒之后,就快不见了…………你惶惑地跑去找朋友,得到若干解答。“失恋了?快把这件事连同他一起忘掉就好了。”“忘不掉他啊!~”“再找一个人来爱就好了啊。”“要是又失恋怎么办啊?”“笨啊,不试怎么知道一定会输呢?” 你将信将疑,开始尝试,去重新寻觅另一个人来爱。可是运气有一点点不好,交往渐深,却发现好像对方并不是最适合自己的那一款。这一次,是你先放弃了对方。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你又遇到了之前的那个人。他和他的女友,牵手从你面前经过。你以为你又会掉眼泪,可是,等等,怎么那种心痛的感觉,已经没有了。 就在那天下午,你决定一个人去看场电影。坐在舒适和柔软的座椅上,捧着爆米花和可乐。看电影里的人,死去活来地伤感着。你默默流下的眼泪,电影结束前就被影院的暖气吹干了。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一个人值得你为他哭,唯一值得你为他哭的那个人,也永远不会让你哭。你微笑着离开影院。 原来忘记一个人的最好方法,并不是找另一人来替代,而是在时光转身之后,学会更加珍爱自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7 13:57:3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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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7/5/2 14:02:35 [显示全部帖子]

这是去年夏天的故事吧,忘了是哪一期了. <爱总有千山暮雪时> 后来,你们的确有过一段甜蜜深邃的时光。 你们披星戴月地约会,手牵手,不记来时路,想真心真意走完这一生。睡的时候枕着他的胳臂,醒着的时候盯着他胡子拉喳的下巴。你撒娇,搂着他的脖子荡秋千,你耍赖,轻轻一跳双腿盘住他的腰,挂在他身上。 你说,你爱我吧。他点头。他愿意纵容你,疼惜你,让你感受到这世界上最真挚最唯美最原始的男女之爱。 于是没有酒,你却醉了。 空间换了,光阴老了,时间都变了,请你相信那一刻他是爱你是真的。 你热烈极了,渴望极了,冲动极了,巴不得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给他,可是你忘记了,你都给了他,他往哪里装?他可放得下? 他是高官,他是富豪,他是平头百姓,他是扫大街的,他是什么的都好,他的本质归根结底还是个普通的男人。 别的男人有的优点他不一定都有,别的男人有的缺点他一样也不少。你的爱太重了,会把他压垮,但是你管不住自己。 你明明和他在一起,可是你还是不能确定他的心里眼里想的念的全部是你。 他和别的女人有说有笑,你的心开始一点一点冰冷。因为那些笑容和眼神曾经专属于你。 你开始失眠。一点小事情都草木皆兵患得患失。 你开始瞪着天花板,数着数带几十万,天空发白放亮。 你开始翻看他的通话记录,你寻找蛛丝马迹他晚归的嫌疑,你雍人自扰,你自讨苦吃,你终于被自己打败。 你觉得他不似从前那样爱你了。 他不再关心你有没有胃口,不再为你有心事而着急,不再担心你的房租够不够,不再因为你淋雨而担心你生病。你和他说过无数情话的电话,再也不响了。 你直直的面对他,他说哦们分手吧。他说都是我的错。你问他为什么。他说没有为什么。你说给我个理由。他说如果你是在想要,那我给你编造一个。 于是你哭了,你的眼泪再也不能灼烫他的心。任你是孟姜女哭倒长城,他还是没有回心转意。他说我走了,渐渐消失在你的视线以外。 你瞬间崩溃。 最后,勉强拍拍心口,对自己说,还好还好,没事没事。 你有两条路要走。 要么拼命想他的坏,他的无情,他的不讲卫生,他睡觉磨牙打呼噜说梦话,他没有情趣,他是坏蛋,是混蛋,是笨蛋,使骗子…… 然后呢? 然后你还是得打起精神,虚弱又虚伪的地对每个人说还好。失恋绝对不是什么可以炫耀的事情,你知道。 要么你还是记忆他的好。虽然已经是陌路,但是不是绝路。他曾经那么温柔地对你。他丰富滋养了你的情感履历。他带给你的快乐远远大于悲伤。你就当他是个老朋友,是路人甲,难道你连个路人甲都容不下吗? 爱,憎,离别,都是大痛苦。他爱上谁或者黑有爱上谁,和你都没有任何关系了。他爱你,理由成千上万,离开你,只需要一个理由,那就是不爱了。不要对不爱你的人有要求,不要让他有机会看低你。 你是成年人,成年人怎么能奢望花常红月常圆呢? 你好好的,就是这段感情最好的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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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的怜悯>   我是在电影开始的时候才注意到最前排那对老夫妇的。   上映的片子是《温柔的怜悯》,虽然例行要放的幻灯烟片已经打了出来,仍有好多人拿着话梅饮料之类出出进进。当我听到那个女孩的声音时,并没有感到特别,她说:“您的票是31号吗?”这家电影院的座位29号和30号之间隔着过道,如果一对恋人被过道隔成牛郎织女,那就真是不走运了。我感到特别的是我所听到的回答,一个苍老的女声很慢很优雅地响起:“真是对不起呀同志,我们…年纪大了,来一次不太容易……我们想坐在一起,能不能和您换一下,那边,29号?”——我这才注意到前排坐着的是一对老夫妇,在微光的映照下,他们的头发已如雪一般银白。当老先生侧过身时,我看见他老式西服的胸袋中竟还赫然插着一枝鲜花。   也许,对于这两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今天是一个纪念日。从衣箱底下翻出旧日的西装,再从精心培植的盆景上剪下一朵馥郁的花,是为了庄严地走回昨天。也许,今天只是最普通的一天,他们互相搀扶着,冒着霏霏的雨雪,只是为了避开儿孙的眼睛,两个人坐在电影院中重新体味两人世界的温馨。而无论如何,对于他们,共同来看电影无疑是一次不平凡的经历。   女孩笑着说了声“好的”,坐到了通道的那侧。老先生看着她入座,附在老妇人耳边说了句什么,两个人便很放心地坐好了。坐得那样洒脱,我甚至可以肯定老妇人的手一定是握在老先生手中的。此刻,片名已经打了出来,麦克在汽车旅馆里酗酒的镜头出现了。   等到影片中的麦克抱着吉他唱起第一首歌的时候,一个捧了大堆零食的英俊青年走了过来。我注意到坐在29号的女孩伸手拉住了他,轻轻说了句话。青年向老夫妇这边望了一眼,就把食品堆在她膝上,相当自然地吻了她一下,然后从容地走了过去——明显的一对美丽可爱的情侣。   老夫妇没有觉察,他们亲密地靠在一起,凝视着银幕。   银幕上开始出现美国西部的田野。在高远的蓝天和一望无际的荒野之间,男女主人公正在耕种着一小块园地。   男主人公问:“想结婚吗?”   女主人公答:“想啊。”   又问:“嫁给我行吗?”   答:“行啊”。   感动于这样平淡无华之后的人情之纯、之真、之美,前排的老先生也不时和老妇人做着简短的交谈:   “他们在种菜。”老先生说。   “是么。什么菜?”   “还不知道。”   “……”   “那儿有一棵树。”   “什么树”   “和咱家过去院子里的那一棵差不多。”   这样表面看来平淡至极的语言,突然有了别一种意义,像是在提醒着什么,提醒着一起去分享每一点悲喜、每一点自然、每一点回忆。   电影院里很静。老夫妇大概是因为耳背,声音很大,不过并不惹人讨厌。这絮絮的对话带给人一种不能不沉默的温柔心情。   银幕上,麦克在唱着一首深情的歌。   麦克的前妻辱骂他,不让他见女儿。   麦克重整旗鼓演唱成功了……   麦克不再拥有往日的荣耀、金钱、豪华的住宅和女儿,但是他有了更好的——家、温柔的情感、一小块菜地。   我听见老先生在对老妇人说:“那儿有一小块菜园,只有五六垄,还有个稻草人,穿着女主人的破衣服,戴着男主人的破帽子,它的姿势就像是马上要飞到天上似的。”   老妇人说:“那有多美啊,一小块菜地,还有个稻草人……我要是看得见就好了。”   老先生很急切地说:“你看不见,但我能看见……,现在,麦克停下了。”   一瞬间,我恍然大悟:原来,老妇人是个盲人!难怪老先生要这样一刻不停地解说,难怪两人的头要靠得这么近!是这样的一种力量使他们厮守着来“看”这样的一场生生世世的电影!银幕上的麦克说:“我从来就不相信有幸福这种东西。”   麦克,你错了,幸福不是功名利禄广厦肥田,幸福是那温柔不变的情感。你其实正是活在幸福之中的啊,就在那样的阳光和土地上,就在斜斜举着一根树枝的稻草人被风吹起衣衫的瞬间,上帝温柔的怜悯已悄然降临。   灯亮了,灯亮的时候我已是泪眼朦胧。   老先生站了起来,手有些微颤地给妻子围上围巾;围好了,又左右端详一番,再拉拉正,认真体贴如给新娘整理婚纱的新郎。   老妇人把手放进丈夫的手中,安然地随着他向外走。多年以前,她也是这样安然地踏在红地毯上的吧。   那对美丽的情侣紧随其后,女孩的手握在男青年手中。是出于默契吧,两人忽然相视一笑。   还有谁能说,这世上没有幸福呢? 附歌:梅艳芳 <一生爱你千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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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汪洋读过一篇类似的文章,在那篇文章后附了刘若英的<原来你也在这里>  很爱很爱你    高中三年级的时候,别人还都忙得昏天黑日,我父母就早早地替我办全了出国手续,只等我领到毕业证GO TO美利坚了。   我们班上有个男生人称阿G的特别能说,一般播音时间是早自习“体育快递”课间插播“时政要闻”午间休“评书连播”晚自习CLASSICALMUSIC,可每次考试他总有本事晃晃悠悠蹭到前几名。班主任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在最后一排和我这个“逍遥人”一起“任逍遥”。   那时候阿G又黑又瘦面目狰狞读英文像《狮子王》里的土狼背古诗像刚中了举的范进,真的,后来我们逛动物园猴子见了他都吱吱乱跑,他倒来劲了,拍我的头冲猴儿们介绍:“THIS IS MY PET!”我也没含糊,告诉他:“别喊了,看你的二妈们都被你吓跑了。”--这是后话了。   刚和我同桌的时候,有天下午自习他大唱《我让你依靠》我在一旁偷着喝可乐,唱到高音时他突然转头问了一句“嗓子怎么样”,我嘴里含着水差点全喷了,气得我重捶了他好几下。他却跟没事的人似的,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所以不够狠。我叫他教我,他到挺认真,还叫我拿他开练。第二天上学见着我他头一句就是:“十三妹,昨天你打我那几拳都紫啦。”边说还边捋袖子叫我看。后来我想,这段感情大概就是从这儿开始的吧。   以后阿G一直叫我十三妹。我跟阿G的交情在相互抵毁和自我吹捧的主题下愈加巩固。他生活在一个聒噪的世界里,总要发出各种各样的声响来引起别人的注意,好像这样就能证明他自己什么似的。我习惯了他这样,习惯了看他自己给自己出洋相,习惯了和他一天到晚吵吵闹闹。常常是上课我替他对答案他趴着睡觉;吃饭我吃瘦肉他吃肥肉因为他需要“营养”;打架他不管输赢我统统拍手称快;自习我背单词他用函数计算我的失忆率为88.7%;放学走在楼道里我们还要大呼小叫地互相嘲笑一番。   我们像哥们儿似的横行三年级,要多默契有多默契。   我听过一种说法,每个人都是一段弧,能刚好凑成一个圆圈的两个人是一对,那时我特别相信这句话。我越来越感到我和阿G的本质是一模一样的--简单直接,毫无避讳。我自信比谁都了解他,因为他根本就是我自己嘛。有回我对阿G说:   “我好像在三年级时呆了一辈子。” 我没理会阿G大叫我“天山童姥”,我心里有个念头,这念头关乎天长地久。 高三毕了业,阿G还是我哥们儿。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之间其实从来没有牵涉过感情问题,因为我当时觉得好多事没有说出来的必要。我认定了如果我喜欢他那么他肯定也喜欢我,这还用说吗?我心里清楚我走了早晚会回来,因为我找到了我那半个圆圈,我以为这就是缘分任谁也分不开那怕千回百转。   临走时阿G说:“别得意,搞不好折腾了几年还是我们俩。”这是我听到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永远都忘不了。   那年高考,阿G进了上大。而我刚到洛杉矶,隔壁的中餐馆就发生爆炸,我家半面墙都没了。我搬家,办了一年休学,给阿G发了一封E-MAIL只有三个字“我搬了”,没告诉他我新家的电话。   新家的邻居有一对聋哑夫妇,家里的菜园是整个街区最好的。他们常送些新鲜蔬菜,我妈烧好了就叫他们过来吃。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恩爱的一对儿,有时候他们打手语,我看着看着就会想起那一个圆圈来,想起阿G,心里一阵痛。我买了本书,花了一个秋天自己学了手语。就这样我慢慢进入了这个毫无声息的世界。   他们听不见,只能用密切的注视来感应对方,那么平和从容,这是不得安生的阿G永远不能理解的世界。   我闲来无事,除了陪陪邻居练手语外,就是三天两头地往篮球馆跑替阿G收集NBA球员签名或者邮去本最新的卡通画报,感动得他在E-MAIL上连写了十几个:P,还主动坦白正在追女生。我呆坐在电脑前一个下午,反反复复跟自己说一句话“别哭别哭这又没什么不好”,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已经流不出眼泪了。爸妈早就习惯了我这副精神恍惚的样子,什么也没问。再往后讲就是春天了。我还是老样子,只是手语有专业水准了,阿G在我这个“爱情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已初战告捷。我想,只要他快乐,我就也该快乐,能做他的哥们儿,也不错。纽约交响乐团要来演出,我背着父母替别人剪草坪忙了一个月才攒够门票。我偷偷把小型录音机带了进去,给阿G灌了张LIVE版CLASSICALMUSIC。阿G回E-MAIL却抱怨我只顾听音乐会,第一盘早录完了都不知道,漏了一大段。   我在心里默念着对不起对不起,眼泪又流了出来。六月份我回上海,阿G参加的辩论赛刚好决赛。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回来,悄悄溜进了会场。这一年来阿G变得人模人样了,他总结陈辞时所有人都又笑又鼓掌的,我知道他发挥得很好,我早就知道。辩论结束,阿G他们赢了。下场时我看见一个长得挺清秀的女孩笑着朝阿G迎了过去。但那一刻我知道,阿G需要的是有人临头给他一盆冷水,这样才不至于得意而忘了形,我知道,但这已不重要。回美国后我的信箱里有两封是阿G的。   第一封说他在辩论决赛场上看见一个人跟我简直一模一样,他叫十三妹那人没理他,可见不是了,不过能像成这样,真是奇了。第二封说他现在的女朋友虽好,但总感觉两人之间隔着什么,问我怎么我们俩就可以直来直去呢?   我在电脑上打了一封回信,告诉他其实我才是他的那半个圆圈,只是我们再也没有办法凑成一个圆。   这封信我存着没发。   没有告诉阿G我家的电话。     我总能很容易地得到球星签名。     我背着父母赚钱看演奏,连磁带录完了都不知道。         我不想让阿G知道我回了上海。         我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放弃了我的半个圆圈。因为,中餐馆爆炸后,我只有靠助听器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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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很久以前的故事了 <我的康桥>  我是下学期才第一次遇到康桥的,她是个女孩子。 上了大学后我开始把学习速度放慢了,读了太多年的书,我好像累了。 那天是刚开课的古典文学公共课,我坐在最后一排。康桥是踩着铃声走进阶梯教室的,我只看到她的背影,瘦极了,柳条一样的身体在衣服里摇摆,她走到最前面回过头来找寻合适的位子。 我并不喜欢瘦的女孩,而她那轮廓清晰得可以称为锋利的脸,实在充满太多灵性,很飘忽的美丽,眼光却带着慵懒。 我在一瞬间想起那种叫作猫的动物。 康桥漂亮得像一只猫。 下课的时候我知道康桥是英语系的,是英语系惟一上古典文学课的女孩。 所有这个年龄的人就是这样开始单独或相互爱恋的。一段时间下来,我发现我属于前者。无论我怎样刻意接近她,她都无视我的存在,我没有让别的什么人知道这件事,即使是最好的朋友。对那个女孩子,我没有一丝的心情是想用她来填充枯燥的生活。我不愿意炫耀对她的感情,我怕被冒失的人碰坏。我们太年轻了,连爱情都习惯张扬。康桥皮包骨的身材总在我眼前晃动,喜欢一个人真的是件很无奈的事。她第一次出现以后就开始左右我的视线。那个季节很美,我读书的校园到处是美丽的玉兰花,白的或淡紫的,清香地盛开。我常想如果康桥说喜欢,我会做一次小人,把校园开得最盛的花摘下来让她插在瓶中,放在五楼向南的窗前。 康桥是个好学生,她在爱情泛滥的校园里始终“落花人独立”。 周末的下午,我在四号餐厅的旋转门前拦住了康桥。以小心谨慎的方式,说想借她的古典文学笔记看一看。 她并没有吃惊,她看起来不是个随便就会吃惊的人。她说你啊,可以,下次上课我带给你。 我说谢谢,我想,请你吃饭,或者,喝咖啡。 康桥很温柔地拒绝了我,她的温柔很像我熟悉了很多年的那只猫看着我时的样子。她说那么多的人在凑热闹,我们就不用了,周末呆在宿舍最好,是属于一个人的,我贪恋这种清静。 我再找不着继续的方式了,他们说大学里恋爱也可以死缠烂打,穷追不舍,说女孩子其实爱坏男生的。但我做不来,对康桥,我做不来。于是我安慰自己说,静静看着她也是好的,她也是一个人,也许她需要时间。 可是我很快发现自己错了,我借了康桥笔记后不久的一个黄昏,我看到康桥和体育系的男生周安在一起。康桥更加像柳条,在树一样高大健壮的周安面前。我心痛地看到他们的手指恰到好处地纠缠在一起,康桥的另一只手中握着红颜色植物,那天起,我不再认识玫瑰。 很多女生说周安是playboy,可是很多女生愿意和他在一起。他们说对了,这个世界男不坏女不爱,我曾以为康桥不同,原来我错了。 恋爱的康桥开始更加魅力四射,私下里,他们议论说周安的眼光就是很透,以前怎么就没看出那个瘦得只剩一身骨头的女孩是朵花呢?他们叫漂亮女孩为花,其次为草。我一言不发,没有人知道我的伤心,所以我更加伤心。 4月,学校开展一年一度的风仪大赛的活动。一天下午,我看到康桥在周安的陪伴下去彩排,她化了妆,美丽的样子我不忍看。 5月,我开始把所有的积蓄用来买甲A赛场的门票。不想一个人和一件事的方法有很多种,可能都不如看球来得直接。我第一次和一群人在看台上呼喊的时候,那些断断续续的伤心瞬间就无影无踪了,我像一个从没有受过伤的孩子,我呼喊着,为每一个进球,我的那种不分敌我的呼喊最后差一点让情绪高涨的球迷轰出场去。但我是幸福的,没有人知道我在用一种真正的男人的游戏疗伤,我终于又一次发现生命中还有美好的我愿意热爱的东西。 那个夏天,很多人说我变了,康桥在周安的闪光灯下在舞台上放纵自己的美丽的时候,我正用另一种方式进行自我完善。也许,康桥永远不知道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一个人在诸如此类的幸福中能够知道些什么呢? 球赛花掉了我所有的钱,我一个人呆在寝室泡速食面的时候,没有任何委屈。我是从那时候开始喜欢上足球的。很多人说我在那个夏天忽然成熟起来,不再懒惰地过日子,而是成了一个风风火火的男子汉,我发现了校园的广大。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康桥了,看不见的时候几乎也想不起来。 那个夏天过后,我收到了一个女孩给我的信,她在课堂上让很多人把那封信传给我。我像当初康桥拒绝我一样温柔地拒绝了她,但我们却成了朋友,这是我的成长。后来不知是谁在哪一天又说到了康桥,他说,那个周安又换女朋友了,大一的小女生,洋娃娃一样,康桥那么好的女孩子当初怎么会和他在一起,他的口气充满惋惜,而我几乎忘记康桥了。他说的时候我的记忆恍惚了一下,记起她的瘦。 这个城市的冬天来得很晚去得也很晚,12月份的时候用一件不太厚的羊绒衫就可以应付了事。一个午后,我和几个男孩一起去宏城体育场,等车的时候,无意中看见对面一个女孩,穿着宽大的休闲装,银灰色的,我只看到她的侧面,却能感觉到她很瘦,曾经很熟悉的那种女孩的瘦。我愣了一下,而她,却不知为什么忽然穿过马路,我看到了她迎风的脸,锋利的轮廓和飘逸的灵性,还有,模糊的慵懒的目光。 康桥,我没有意识到自己叫出了她的名字。她已经闪过一辆车,站在我的面前。 她说是你啊。我笑了,很长时间,她仍然不知道我的名字。 她说,你们去哪儿,这么多人。 去看球赛,我看着她。我竟然是这么几乎没有任何躲闪地看她。 好玩吗?康桥说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吗? 那天下午简直是我经历的第一场球赛的翻版。康桥用尽所有的力气在看台上大喊大叫,我都不知道她在为谁喊叫。递了瓶矿泉水给她,她抬手就扔了过去,欢呼得一塌糊涂。有一刹那,我看着她,像看着5月的自己,不同的是,那时我的伤心,她不知道。 回去的路上,我和康桥在拥挤的车里拉着扶手面对面站着。车子开动的时候,她忽然说,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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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叫嘛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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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2007年7月8日 第48期<老式汽车>心灵驿站 <错过> 和朋友吃饭,席间说到同学关系,大家一致认为同窗的友谊是之后任何关系都不能替代的。而同窗所产生的爱情,则是难能可贵,可遇而不可求的。 几乎所有人在青春懵懂时代都曾经对同班的某个同学产生过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美好情愫,或许那就是许多人不曾命名的初恋,或许那只是一种淡淡而惆怅的感觉。然而,正是这种不掺杂任何条件的纯洁感情,能长久停留在我们的记忆之中,一万次被回味和揣摩,而回忆里的男女主角,则永远停留在青春期,被完美、被惦记和被猜测。 朋友说起自己前不久刚开过的中学同学会,多年不见的同学在一起格外欣喜,已经成年的彼此说话更是百无所忌,虽然诸多都是君已娶、妻已嫁,但是借着气氛,许多当年未曾表白的年少的情感也开始再次浮出水面。某男同学先开了口,问某女同学:“你知道当年为什么我每次下课总是到你那里去问英语问题吗?我学习又不比你差。你一定不知道,对不对?”众人在旁边哈哈大笑,期待着看女同学的惊喜或者尴尬,只见这位已经为人妻为人母的女人轻轻叹了口气,缓缓地说:“那你知道为什么你下课过来问问题的时候,我总坐在座位上而没有去玩儿或者做别的吗?每一次都是。”忽然大家都沉默了,接着大家便看着张大嘴吃惊的那位男同学开始起哄。这是多么美丽而小心翼翼的错过呀,虽然回忆起来有那么一点悲伤。 我们或许曾经那么用心和小心去喜欢一个人。悄悄地,我们蓄积了许多甜蜜的思念和付出,在暗恋的影子下,我们将自己放在一个卑微的角落里,要去爱又要维护自己的自尊,于是我们在正确解读自己的情感的时候,不停地错误解读他人的表现。或许,从一开始,我们就不曾幻想摆脱暗恋的模式,那种若有若无的惦念的感觉,比长大后触手可及的素食爱情要回味悠长,要难能可贵。许多时候,错过也是一种美好,一种永恒。 附歌:张信哲 错过你,错过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11 11:50: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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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狐狸爱上王子 A  当狐狸爱上王子,只有哀哀的看着,因为她不是公主。 那天狐狸脖子上挂着一串野生的姜花,在郊外散步的时候,花环迎风飘动,香气吸引了路过的王子。 视线相撞的一刹那,狐狸知道她爱上了她。 王子看着火红的狐狸,暗暗的想:天呐!多美的长毛啊!要是用它来做一件裘皮大衣——那该多漂亮! 是王子问狐狸:“你愿意和我回宫吗?” “殿下,我非常愿意!”狐狸的眼眸流露出欢喜。  B 7月的皇宫,炎热异常,根本不需要什么裘皮大衣,王子渐渐冷淡了跟他回来的狐狸。 狐狸被思念吞噬着。 是爱一个人难?还是不爱一个人难? 心痛让狐狸明白,不爱一个人更难。 她找不到解决难题的方法,只有去找王子。 她恳切的说:“殿下,我可以为你做很多事。”王子想了想,安排了些琐碎的事情让她做。没想到王子安排了十件工作,狐狸做错了九件,剩下的一件还忘了做。 狐狸从来不解释自己的笨拙。 她想告诉王子,她这么做,只是希望吸引他的注意。 王子气极了,想把狐狸赶走,可是看到她那一身火红的皮毛,王子心软了,那是自己的裘皮大衣啊。 狐狸跟在王子身边问东问西,仿佛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想知道。但是,王子很少回答她的问题。 王子日理万机,没时间回答这只多话的狐狸。他不知道,狐狸本来不是多嘴多舌的人,也不能沉默,是因为害怕沉默会带来遗忘。其实她多虑了,王子怎么舍得遗忘自己的裘皮大衣呢?  C 夏去冬来,狐狸的长毛越来越漂亮了,远远看去,就象一团正在燃烧的火焰。 冬凉如水,王子还没来得及做裘皮大衣,就生病了,三天三夜高烧不退, 国王、王后守在病榻前,御医、侍女尽心侍奉,举国上下一片忧心。 只有狐狸静静的蜷在王子身边,没有任何表示仿佛根本不关心。 夜阑人静。 国王、王后回了寝宫,劳累的侍女疲倦的打着盹,王子在病榻上不断的发抖,那么厚的锦缎被盖在身上仍是冷。 狐狸站起来,轻轻的走到王子身边,小心的把火红的长尾巴盖在王子身上,并用她的舌头反复舔着王子发烫的额头。 朦胧中,王子感到寒冷的身体被一团火温柔的包围着,慢慢融化。恍惚间,他仿佛看见床边伫立着一位穿着火红长衫的姑娘,姑娘清凉的手指夹着姜花的香气,在他发烫的额头间轻轻抚摸。 花香随着夜风缓缓的流进了王子的心田。 夜复一夜,那花香,那火红,那抚摸,令王子如痴如醉。 王子的身体渐渐康复,他却宁愿长病不醒。  D 7天后王子大病痊愈,举国上下一片欢腾。欣喜的国王在宫廷内大设晚宴,邀请王公贵族前来参加。 王子举杯走在来往的宾客当中,高贵而热情。 “他将来一定是位英姿勃发的君主。”王公贵族纷纷议论。 躲在角落的狐狸,听着人们对他的赞叹,开心的微笑。 “你怎么不去吃东西?我吩咐厨房准备了你的美食。”王子终于发现了角落里的狐狸。 狐狸微笑,她无法开口向他祝贺,因为她的舌头早已舔得红肿发炎。 她只是用额头去摩挲王子,以表示自己看到王子痊愈后的喜悦。 王子蹲下来,温柔的拍拍狐狸的额头:“谢谢。”他读懂了她的意思。 在今夜,王子愿意对任何一个人温柔,因为他心里有了爱。 他爱上了伫立在他病榻前的姑娘。 温暖的包围,火红的长衫,清凉的抚摸,阵阵的花香。。。。。。。至今历历在目。王子坚信,那绝不是他病中的错觉,那位姑娘毕是他一直在等的人,他的王妃。 清风吹过,王子嗅到了狐狸身上的花香。他看到了狐狸颈上的花环,惊喜的问:“在哪里?在哪里可以找到这些花儿?” 狐狸摇摇头。她早就忘了,仿佛与生俱来,她与花环早就融为一体了。 王子的神情变得黯淡,他站起身,失望的离去。  E 有一段日子,王子很难看到狐狸,偶尔看见,她也是疲惫不堪的样子。 王子想问她到底在忙什么,可是一转身,他就忘了。 一天,直到夕阳西下狐狸才跑回来,虽然满身的风尘,却是一脸难掩的兴奋:“殿下,请跟我来。”说完狐狸转身跑了出去。王子牵过白马,跟上了狐狸。 大片大片的姜花在风中摇曳,远远的王子就闻到了魂牵梦萦的香气。他激动的对狐狸说:“谢谢你!”声音里竟有一丝颤抖。 虽然吃尽了千辛万苦,可是看着王子开心的样子,狐狸也十分开心——原来辛苦也可以是一种幸福。 暮色渐渐的加深了,王子在花海中站了许久,但他没有等到梦中的姑娘,陪伴他的只有身后那只疲惫的狐狸。 几乎每天王子都要来这片花海,狐狸总是安静的站在他身后。 一日,终于有一位姑娘从花海穿过,来到王子面前。 湖水一样蓝的眼睛看着王子的王冠,微微的屈膝:“殿下。”姑娘眼波流转,眼前这位英俊的王子已叫她一见倾心。 “今天你怎么没穿你那件火红的衣衫?谢谢你给我医病,我一直都记得你指间姜花的香气,记得你美丽的容颜,记得你湖水一样蓝的眼睛。。。。。。。感谢天,终于让我等到了你。”王子欣喜若狂。 狐狸听到了王子的话,终于明白了他寻找姜花的目的。她想冲上去对他喊:“没有什么姑娘!你看到的是我!是我呀!”她没有喊。因为狐狸知道,王子不会明白真相。他即使明白,也顶多笑笑说:“哦,原来是误会了。”他还会一如既往的爱那个姑娘,因为无论那姑娘有没有做过那些事,都注定是他要等的人,是他那位王妃。 她没有喊,因为她还知道,爱情不需要报恩,爱情亦没有礼尚往来。王子不会因为她对他好而爱她,把真相告诉他,他只会内疚。 狐狸怎么忍心?  F 未来的王储即将举行婚礼,皇宫内外一片欢歌笑语,喜气洋洋。 狐狸被带到殿前,正式参见未来的王妃。 “要是有一件火红的裘皮大衣该多好啊!”王妃的眼睛泄露了她的心意。 王子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他知道该怎么做。 他从来没看见王妃穿火红的衣衫,或许她从来就没有火红的衣衫,那只是他病中看花了眼罢了。可这有什么关系?没有火红的衣衫,他可以为她做一件火红的裘皮大衣啊! 那火红的颜色,像燃烧的火焰,不正象征着他们的爱情么? 他决定把曾经想给自己做的大衣做给他的王妃。 “殿下,没有了毛皮,我就会死的啊!”狐狸听到了王子的要求,悲痛欲绝。她的眼泪在眼眶里转,始终没有掉下来,她把泪水吞进了心里。原来,爱和残忍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出现。 王子叹了口气,他并非冷血,可是为了心爱的人。。。。。。。更何况,养牛是为了喝牛奶,养鸡是为了吃鸡蛋,养狐狸自然是为了狐皮大衣啊。 想着狐狸即将失去的生命,王子也有些恻隐:“以前我从没回答过你的问题,今天,我允许你问我一个问题,我一定会回答。” 屠夫的刀举在空中,随时准备落下。 狐狸闭上眼睛,哀哀的问:“请你告诉我,怎样才可以不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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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是2003年4月20日的心灵驿站 玻璃是透明的 3年前的那一天,在那条干净而美丽的通往海边的路旁,我注意到丁迟是因为在许 多作画的人中,他是 那样的不同。他穿了件很白的衬衣,袖口随意地卷着,头发短而整齐,白净瘦削的脸上 架了副精巧的眼睛 ,极像一个大二的男生。我甚至注意到他脚边的几张人物素描,竟然是同一个女孩,正 面、侧面甚至背影 。那并不是个很漂亮的女孩,但是在他的笔下,她的眼睛里却有一个让人心动的东西。   我在他面前停留的时候,他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问我“画张像吧”,甚至没有抬 头,可是我却不由自 主地在他面前的木凳上坐了下来,并对他说:“我想画张像。” 男孩抬起头来,示意 我调整一下坐的角度 ,然后飞快地画了起来,几分钟后,他说:“可以了。”然后轻轻用嘴吹了吹手中的 画,递给我。我把它 拿在手中,看画中的自己。   “多少钱?”我问他。    “20元!”他说,“不过你可以讲讲价钱,或者15元或者10元。” 我从包中取出20元给他。    “这幅画我送给你了。”男孩并没有接钱,他用手推了下眼睛对我说:“你是第 一个不问价钱就让 我画像的人。”    我一直记得那是个美丽的下午,天空晴朗极了,甚至可以看到远处的大海中行驶 的货船。我和丁迟 慢慢走在海滩上,我才知道原来有些人的相识是不需要过程的。    丁迟的家乡在以牡丹著称的洛阳,他从小就开始画画,除此之外他没有任何其他 的爱好。一年前, 丁迟离开家想来青岛寻求发展,然而无论哪儿,都没有人认可这样一个普通男孩的画。 为了生活,他开始 在一些风景区内替游人画像……   那天下午我和丁迟在站牌下分手,我们要去两个不同的方向,我回市南区的学校, 而丁迟几乎住在市 北的边缘了。他在那儿租的房子,是一户人家的地下室,他说:“可是还行。””   那个站牌的旁边有几棵樱花树,4月末了,樱花已经开满了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 落。在黄昏的风中,丁 迟从我肩上摘下几片樱花的瓣,轻轻吹落。而那一刻我却忍不住地想,丁迟画笔下那个 反复出现的女孩是 谁呢?   我们成了恋人,在这个不属于我也不属于丁迟的城市里。当我们的手牵在一起的时 候,我并没有想过 ,以后会是什么样。丁迟的收入很低,仅仅能够维持他的生活。而那段时间,也许是爱 情带来的灵感,我 的文章越来越多地被一些报刊发表。我悄悄积攒起了每一笔稿费,并从每月固定的生活 费中节省出100元存 起来。我心里开始有一个强烈的愿望,我要攒钱给丁迟开一家画廊。我受不了自己心爱 的男孩每天抱着画 夹流落街头,廉价地出卖自己的艺术。   那年的暑假我没有回家,寒假也只在家中过了一个星期。我瞒着丁迟拼命地打工, 白天在商场里做促 销,晚上去酒店做钟点工。我的面容日渐消瘦,存折上的数字却日益丰盈。终于在1998 年初,我有了 10000元的存款,虽然距开一家画廊的费用还很遥远,可它意味着我们可以去租一处好 点的房子,我把写着丁迟名字的存单放到丁迟手中时,他愣了足足有两分钟,然后一言 不发地把我拥入怀中。我感觉到丁迟的泪顺着我的脸庞流了下来。也是那个晚上,我第 一次听丁迟讲了他画笔下那个女孩。女孩叫茜,是丁迟的高中的同学。“我们从15岁开 始相爱,她的家境很差,父亲下岗了,母亲又体弱多病,高中毕业她就工作了。那时候 因为年少,我很自负,我什么都无法替她承担还鄙视她某些方面的虚荣。为了钱,她什 么都做,最后,她嫁人了,一个有钱的男人……”那晚,在丁迟居住的地下室那盏昏暗 的灯光里,我们拥坐在一起,一直到天亮。 两个月后,在离我们学校不远的一个路段,丁迟的“画廊”开张了。一帆是我的名字, 丁迟执意用它为画廊起名,不同于这个城市所有的画廊的是,“一帆”只出售丁迟自己 的画。 然而现实生活却并不因为爱情而变得宽容,整整两个月,丁迟只以低廉的价格卖出8幅 画,连每月昂贵的房租都不够。那间房子我们只付了半年的租金。丁迟明显的憔悴下 去,慢慢地,守着那些画我们竟相对无言。 “一帆”画廊眼看就要垮了,还有我们的爱情,我甚至感觉它撑不过那个春天。就在我 和丁迟绝望的时候,一个小小的转机改变了这一切。 那一天天气很热,是我放暑假的第二天。一整天没有顾客光顾,几乎在要关门的时候, 门忽然被推开了,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拿了一幅很大的画走进来。他环顾了一下画廊把 画放下,问能否复制这幅画,是一幅古希腊的名画复制品,在一家画廊看到过它,我甚 至记得它的标价是4800元。 整整两天两夜,丁迟几乎没有踏出画廊一步。三天后,当那个男人再次来到画廊,看着 两幅一模一样的画,他几乎惊呆了。 那幅画换回800元,丁迟也接下了一笔复制一批油画的生意。那个男人是青岛最大的油 画经销商。而丁迟的画在几个月后价格翻了好几倍。 一年以后,我忽然发现我们变成了有钱人,除了衣食无忧,手中还有了一笔数目不算小 的积蓄。对我和丁迟来说,它足够我俩在一个说得过去的地段买套几十平方米的房子结 婚了,而这时离我毕业还有半年的时间。 丁迟整日整日地忙碌着,我们几乎连恋爱都没有时间谈了,丁迟用他赚的第一笔钱给我 买了一枚戒指。“没有你我不会有今天。”他把戒指轻轻套在我的手上时说,“我会永 远对你好,永远爱你。” 类似那样的话丁迟没有再说过,然而在我的心里,一次已经足够了。 那个寒假我在家过了年又过了元宵节,丁迟没有回去,我回来的时候他去车站接我。在 出租车上丁迟握着我的手,忽然对我说:“画廊添了个人,那个女孩是美院毕业的,我 一个人实在太忙了。”我愣了一下,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丁迟的画廊已搬到另一处繁华的路段的一所大房子了,改名为“丁迟画廊”。是我执意 让他改的。推开门 进去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女孩的背影,她正整理靠在墙上的一些画,因为门响她站起来 转过身。女孩有着 很年轻的一张脸,不很漂亮,然而,那双眼睛却莫名地生动。我心里忽然被什么震痛 了,那一刻,我几乎 不假思索就想起了那个已被丁迟收藏起来的女孩,他们太像了,尤其是那双眼睛。 我听到她笑着跟我们打招呼,自己仿佛应了一声,然后她走了。   丁迟一直看着她闪出门去然后笑着转向我。可是忽然地,我对这样的目光感到了一 些陌生。 丁迟对我一如既往地好,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我心里的感受,我越来越感到那种“好” 只是“好”而不是 爱。他和那个叫小飞的女孩之间,什么都没有,却有一种我在瞬间就感受到的默契,而 那种默契是来自于 心底深处的。   又是5月了,临近毕业考试,我们停了课。我很少在周一去画廊,而那天下午,我一 个人在宿舍呆待得 很无聊,便坐了半个小时的车来到“丁迟画廊”。我从厚厚的玻璃门望进去,却见丁迟 的手搂着泪流满面 的小飞,他们几乎同时发现了我。   隔着玻璃门,我怔怔地站着足足有一刻钟没有吭声。那一刻,我感到玻璃里面的丁 迟那么遥远,那么 陌生。我的泪流了下来,然后,我转身走了。我听到丁迟在喊我的名字。身边,一辆双 层大巴缓缓地停下 ,我上了车,在靠窗的一个角落坐下,无法忍耐的痛楚瞬间涌满了心底。那一刻我想, 玻璃为什么是透明 的。   车停了一站又一站,我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下了车才忽然发现,竟是和丁迟第一 次见面时告别的那 个站牌。依然是那一树妖娆的樱花,可树下的我此刻却泪流满面。   风吹过来,花瓣一阵阵落下,雨一样。 好像什么时候,丁迟对我说:“我会永远爱你的。”可是他真的爱过我吗?我们只是曾 经相依为命。然而 丁迟,他心里其实是知道的,他却不说。但就像玻璃是透明的一样,人的真实感受最终 会暴露出来,难以 遮掩。 我移开了脚步。 “爱一个人可以爱多久?心疼到哪里才是尽头?花瓣雨,飘落在我身后……” 附歌: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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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历史了 上帝派来和你吵架的人 我们结婚三年了,其间吵了多少次架,我已经记不清了。你知道,我不是一个很用心的女人,但有些吵架时的片断,我是刻骨铭心的。   有一次吵架你用身体紧紧抵住门,怕我这个任性的小女人在午夜12点夺门而逃。   有一次吵架,你独自摔门而去,我赶快追下去,却怎么也找不到你,独自回家后,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我放声大哭。你赶快从一个房间的角落跑出来抱住我。从此我们吵架你总藏在我能找到你的地方。   有一次吵架,我们一周没有说话,一天下班回家后我怎么也打不开防盗门,只好硬着头皮给你打电话,让你赶快回家。后来才知道,那门是你做了手脚。说实话当时我一点也没有生气,而是深深的感动。   有一次吵架,你拿行李要走,我紧紧拽着你的包,哽咽着说:你不能这样走,我是你最重要的行李,要走带上起我一起走。结果我们一起到杭州旅游了一圈。   有一次吵架,我赌气将咱们的合影剪得稀烂,你用整整一晚上才将他们粘好。   有一次吵架,我要和你离婚,到处找结婚证,就是找不到,是你将结婚证藏了起来。   你说我是上帝派来与你吵架的人,与你吵得多么默契啊!知道什么时候该叫喊,什么时候该流泪,什么时候该摔东西,什么时候该提出离婚,什么时候该重归于好……   是的,我们的婚姻就是吵架婚姻。现在,我们依然经常吵架,但你不再用身体抵门了,不再藏结婚证了。你知道我是不会离开你的。是的,离开你我会哭。我不要没有争吵,没有眼泪,没有和好,没有欢笑的平淡婚姻。我要与你在争吵与和好、眼泪与欢笑中慢慢变老。那个被我这个暴躁的小女人摔过不下十次的电饭锅还将继续为我们煮饭,它如我们的婚姻一样结实、健康!   我不知道我爱不爱你,只知道:离开你,我会哭。我是上帝派来与你吵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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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7月29日 54期 情书 情书这两个字,异常的美。 无论到什么时候,我都觉得它有一种古典的美。情,靠书写去实现,还有比这更美的吗? 想想爱情的最初,大概嘴巴是最笨的了,如何说出我喜欢你?如何去实现这最初的悸动?于是,写情书吧。 写了撕,撕了写。纸不对,要泛黄的信笺。用毛笔?字又丑陋。最好用朵云轩的信笺,泛了黄的纸,有淡淡红色的格子,最符合李清照的词了,云中谁寄锦书来,这大概就是锦书了吧? 当然要没有人的时候写,情书适合安静和孤独,适合一个人在充满了思念的时候写。你的心里满是这个人了,她的笑,她的美,她的小小的痣……她颈间细细的绒毛,呵,一切这样的美。 其实小时候最懒得写作文吧,可现在,提起笔来,想写春天的花,夏天的月,秋天的雾和冬天的雪。原来,是可以寄景于情的。 不是诗人,可是,突然伤感起来,就写了几行小诗,自己念着,眼泪无端的掉了下来。锦瑟如何无端?这时才明白,心里有了一个人,就会犯了相思。最怕相思。可是,不相思,却又相思。 最长的情书可以写上一夜,永远没有完,已经30页了,钢笔里没有了水,可是,我还有太多话没有说。 寄出去,就小心翼翼地等待着。细心地检查邮政编码,总怕写错一个数字,地址对了吗?连这个地址也好让人心动。然后再看名字,脸刷地就红了。练了无数次,这信封上的名字还是写得不好看。哎,叹息一声,把信装进邮筒,也把心装进邮筒。 漫长的等待开始了。 独上高楼,斯人寂寞。 小脸瘦成了一条,明明是刚寄出去的,可是,有同学抱着信进来,还是问,有我的吗?有吗? 这样无妄而痴情地问着,一声声,自己都觉得是一只孤独的大雁,在月满西楼之时,寂寞到无语。 情书,是一个温柔的小棍子,需要捅开这张窗户纸的。 其实也没有写什么,就是写喜欢,那种淡淡的,百合花一样的喜欢。哪里会直接说爱呢,太盲目了吧? 这等待的5天,大概是最漫长的5天,牙都肿了,上了火,每天发无名的怒火,如果谁惹着了正在等待的你,一定是发了疯。 第六天,或者第七天,那封粉红色的信终于来了,上面有她的字迹,还有她的地址名字。 不敢打开,心扑通地跳着。一个人抱着信跑到小树林,恨不得求上帝保佑她也是喜欢你的。就差跪拜佛祖了,如果她答应了,你宁可少活10年。 小心的拆开,有薄荷的味道,难道她还洒香水吗? 看到极薄的一张纸,上面有几个字:其实,我也喜欢你。 那时就好象心脏停止了跳动,一路狂跑着,不知要跑向哪里,反正是要跑下去,直到累瘫了为止。拿破仑说,我将把你搂在怀中,吻你亿万次,像在赤道上面那样炽烈的吻……对,还不够,还要天天看着她,面对面还不够。还有谁说过,我爱你时,感觉地面也在移动。 哪里是地面在移动,收到你的情书时,我觉得世界在移动。 那天晚上兴奋得喝了酒,是第一次喝酒吧,呛了,眼泪出来了,可还是笑着,想着下一封信写什么。 本来想好了写什么,一下笔全乱了。东一段西一段,谁知道写了什么,反正中心思想就一个,你是我的所有,没有你我活不下去。 从此,情书开始火热地写下去。两个人都发着烧,天天站在那里等待邮递员,就像毕飞宇小说《玉米》中玉米等待国良哥的信,去村口等,还要假装去做别的事情。 一年之后,觉得自己写作水平有了提高。再写东西,老师都夸,怎么有了散文的味道? 附歌:张学友 情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31 14:23: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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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找了半天没有一样的, 我看着书敲的…… 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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