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烧包少爷在2007-1-7 12:59:35的发言:
董
挑事的那大号是你吗?
是你你首先要做的是跟被你害了的人道歉,还嚣张的什么?
要不是你你就靠边呆着去,捡什么骂?
这个社会的规则,在这个论坛同样适用,
别说什么自由不自由的笑死人了,
论坛的管理员让你说的,你就可以说,论坛的管理员不让你说的,你就不能说!
就算你“管闲事”的权利,也是管理员授予你的,别心里没数了。
我看你也真是没混过别的论坛了,就不说那些污七八糟的无名地点,
就算猫扑、天涯这样的大论坛,你去跟他们的斑竹、管理员鸡蛋挑骨头,装B漏味试试,
还跟你耐心的解释?直接封得你找不着北。
还发言权利,还热衷管闲事,
你这么牛X,你就去给上访受难的百姓出头啊!
乡里农民耕地非法转变使用性质的时候没显着你,
置X集团新X纪广场盖楼的时候没显着你,
管理员处理个不文明,骂人的帖子显着你了,
能的你吧。
我看就是这论坛管理员脾气好,一天到晚和气地说话聊天把你给灌的。
想灭你早灭你了,你当还用向上级报批?
给你个说话的权利吧,还能起来没完了。
呵呵
哈哈
一、我可以把手放在心脏部位说:那个叫“四处流浪”的号不是我的,我只有一个此号,我也不认识她,更不会为她说什么好话。至于那个号外号外的帖子,我是从别人那儿听说后才看的,压根就不知道这事。从她发的帖子可以推断,她是济宁的,可以广播收听节目。而我现在不在济宁,节目更是没时间听。如果不相信可以查IP地址
二、“管闲事”的权利,是管理员授予我的。我并没有否认
请问你发帖子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呢?是管闲事呢?还是什么?
如果不是管闲事,那是什么?为权利维护?还是在辩解?亦或许是什么?
三、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没上过什么网,没去过什么网站,更没见过什么世面,头发长见识短,不当官,不当权,没有什么权利,井里青蛙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