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去相亲,处于礼貌和尊重,把左手中指的戒指换到食指。小安是学过礼仪的,清楚戒指与手指的意义。所以在正式场合的时候,都会戴到符合自己情况的正确位置。
寒春自己买的普通银戒,因为手指太过纤细,所以没有样子可以选择,只能去挑尺寸。经常和姐妹们开玩笑,多吃亏啊,一样钱我却买最小号的。
最喜欢的首饰种类就是戒指。最喜欢的材料就是银。喜欢的位置就是中指,别处都会不舒服。去年生日的礼物早已经不知何处。没有他的满腔真诚,这灵物便预告了结局。有了那次经验我知道了,虽然是自己珍视的东西,也不能太过爱惜。如果不是我每次都怕它有任何损害而频繁的摘下,它也不会那么早就消失。
自己买的这枚,不假借别人的似有重托,所以很随意。一直戴着,洗脸洗衣服,涮抹布,接触化学物质,多脏多受侵蚀的环境也不离手。反而灼灼生辉,比新买的时候还要亮。其实就是这样,我手指的皮肤都能受的了,它有什么受不了的。
戒指发亮是个好事,说明我身体健康。呵呵。
夏天,手指略微有点肿,不似刚买时佩带轻松。摘下的时候不会那样轻而易举了。而且会在皮肤上留一圈印。需要过一会才能消失。于是我是在相亲的前一天晚上就换了手指。果然第二天醒来,中指上勒出的印不见了。可是戒痕还在。因为夏天日晒的缘故,戴过戒指的皮肤比别处颜色要浅,还是一圈印记。
我笑了,有些事情是改变不了的事实。再怎么刻意伪装也于事无补。
忽然想起一个场景,夜半迷蒙中,他摸索我的中指,嗔怪我戒指哪里去了。那是初见时的定情信物,我买的一对情侣戒。两个人却都不合适。而且很快就被腐蚀。

不知道为什么想起这些,说了这些。只是戒指又回到了中指,回到了那个属于它的地方。自己的爱,给自己。与别人无关。